用别人的摄影照片进行ps算侵权吗
用别人的摄影照片进行ps算侵权吗
用别人的摄影照片进行ps算侵权吗
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对他人图片进行修改的,并且用于营利活动的,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用别人的摄影照片进行ps算不算侵权”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对他人图片进行修改的,并且用于营利活动的,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读者
林志颖如何回应PS照片发微博被判赔34.5万?
10月18日下午,艺人林志颖对“PS照片发微博被判侵权”一事通过微博公开致歉称,将遵照法院判决,积极履行置顶72小时致歉及相关赔付责任。此前,林志颖因将他人的获奖摄影作品修改后发在自己微博,被北京海淀区法院一审判定构成侵权,需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4.5万元。
该幅涉案作品由摄影师朱庆福于1992年拍摄完成,曾获得第十八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金奖等多个奖项。2013年8月25日,林志颖为庆祝微博粉丝达到2100万,在其新浪微博上发布一条图文,配图系篡改后的涉案作品。朱庆福认为林志颖的行为构成侵权,将林志颖和新浪微博相关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等110余万元。
9月8日,北京海淀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判决林志颖在其名为“梦想家林志颖”的新浪微博首页置顶位置连续七十二小时发表声明,向原告朱庆福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万元、合理开支律师费4万元和公证费5千元,合计34.5万元。
10月18日,林志颖在微博上致歉称,未对该判决上诉,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林志颖表示,就2013年8月25日在本微博公开发布的配图侵犯朱庆福先生摄影作品《中华男儿》著作权一事公开致歉,针对此事件给朱庆福先生造成的伤害,深表歉意。“本人亦将遵照法院判决积极履行置顶72小时致歉及相关赔付责任。身为一名演艺人员,更需谨言慎行,并负起一定的社会责任,诚望大家以此为戒,共同尊重他人知识产权!”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生活常识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sy56.com/zhishichanquan/60082.html
上一篇: 盗用他人摄影照片属于侵权吗
下一篇: 摄影如果ps了还算侵权吗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15053971836@139.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