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错借条会造成哪些不必要的麻烦

债的转移 2023-04-09 21:38:09   点击量 : 8894  

作者 : 法律常识达人

写错借条会造成哪些不必要的麻烦

借条不是简单写几行字就行了,借条应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且能够作为证据保护当事者的利益。下文的几个案例就是因为写错借条而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

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

打借条时不妨请借款人把身份证号写上去,这样即使借款名字书写潦草,也可以凭身份证号确定其人。

是己借款,非己写条

借条书写现场完成、不得离开视线。

利用歧义

借条内容应反复阅读,不留歧义。

以“收”代“借”

写清借款原因,“收”“借”分明。

财物不分

写明借款用途,事由列清。

自书借条

金额的阿拉伯数字后面追加汉字大写,谨防篡改。

两用借条

将借据遗失一事明确载明。

借条不写利息

事先明确约定,并记载于借条之上。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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