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字如果出现在借条中一定要引起警觉
哪些字如果出现在借条中一定要引起警觉
哪些字如果出现在借条中一定要引起警觉
借钱不写“借条”,写“欠条”
生活中,很多人都将“借条”与“欠条”混为一谈,其实两者在法律上有着明显的区别。假如两者均没有写明具体的还款时间,一旦债务人赖账不还,那么,借条的诉讼有效期长达30年之久,而欠条的诉讼有效期只有3年,一旦超过这一期限,债主就会丧失胜诉权,该借贷关系便不受法律保护。
“今借”与“今借到”的区别
借条中“今借…”与“今借到…”只相差一个“到”字,就给了债务人赖账的口实。假如借条中写的是“今借某某10万元”一些债务人便会以此大做文章,在法庭上辩解称,借条虽然是我写的,但只是表达了借钱意愿,本人并没有真正收到钱!此时,假如债主拿不出其他的证据来反驳,往往就会吃“哑巴亏”。
“还”,是“huan”还是“hai”
假如借条中出现“今还欠款10万元”的字样,可以理解为“今还(huan)欠款10万元”,也可以理解为“今还(hai)欠款10万元”,究竟是还(huan)还是还(hai)即使债主告到法院,连法官都难以判断,最终往往以债主败诉而告终。
因此,小编提醒大家,借条书写过程中,一定要避免上述因一字之差导致歧义的情况发生。比如,上述例子中,如果想表达已经还款的意思,可以写成“今归还欠款10万元”;反之可写成“今未还欠款10万元”即可。
除此之外,债主们还需注意借条中债务人的署名及身份证号码一定要与身份证保持一致,避免对方写小名或外号的情况发生;同时,一定要把双方商定的利息写进借条,避免到还款时债务人装傻赖账。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或者其他事项不明白的可以致电生活常识网在线律师解答,律师的专业知识能够帮助到你。
法律效力的借条
法律效力的借条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借条的重要性,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借款日期等要件。一般借条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法律效力的借条,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律效力的借条1现收到 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以 现金出借的 00000。00 元(人民币(贰)万元整) ,借期陆(大 写同前)个月,月利率 7%(千分之柒) ,贰零壹伍年拾贰月 捌日到期时本息一并还清。如到期未还清,愿按月利率 10% (仟分之拾)计付逾期利息。立此为据。 借款人:XXX (身份证号:7895432。。187) 贰零壹伍年陆月捌日
法律效力的借条2现收到 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以 现金出借的 00000.00 元(人民币(贰)万元整) ,借期陆(大 写同前)个月,月利率 7%(千分之柒) ,贰零壹伍年拾贰月 捌日到期时本息一并还清。如到期未还清,愿按月利率 10% (仟分之拾)计付逾期利息。立此为据。
借款人:XXX (身份证号:7895432..187)
贰零壹伍年陆月捌日
法律效力的借条3今(出借人)借给(借款人)人民币xx整,即¥xx元。借款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共xx个月,利率为每月xx,利息共计人民币xx整,即¥ xx元,全部本息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整,即¥xx元。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注:1、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
2、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借条的附件,与本借条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担保人:
借条出具时间:20xx年xx月xx日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法律效力的借条4兹因xx手头不便,而向xx借金额,共得款项人民币xx元整。
预计在xx年xx月xx日前如期归还。
期间每个月利息人民币xx元整,需於每个月初支付不得有误。
以上唯恐口说无凭,特立此借条为证。
立据出借人:xx 身分证字号:xx 联系地址:xx 电话:xx
立据借款人:xx 身分证字号:xx 联系地址:xx 电话:xx
见证人:xx 身分证字号:xx 联系地址:xx 电话:xx
保证人:xx 身分证字号:xx 联系地址:xx 电话:xx
xx年xx月xx日
法律效力的借条5 写借条,要注意这八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借款用途;
5.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6.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7.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8.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借条不规范的四种常见情况:
1.借款文书不规范或干脆没有,导致文义含糊、不确切,利息约定不明确;
2.借贷双方名字书写不规范;
3.借条不是借款人本人亲自书写;
4.还有碍于双方友好关系,干脆没有任何文书,借款事实存在与否都很难证明。
法律效力的借条6现收到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以现金出借的000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借期陆(大写同前)个月,月利率7%(千分之柒),贰零壹伍年拾贰月捌日到期时本息一并还清。
如到期未还清,愿按月利率10%(仟分之拾)计付逾期利息。
立此为据。
借款人:XXX
身份证号:7895432xx187
20xx年xx月xx日
法律效力的借条7原因:今日由于个人财务紧张借_________1000元人民币(壹仟圆人民币)
借款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还款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借款人:______(签名)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借条上
法律效力的借条8借款人姓名:___________ 性别:____出生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有效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今因急需资金周转,特向_________借到现金人民币____万元整(小写: ¥________元整)。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月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共___个月)
担保人姓名:___________ 性别:____有效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自愿作本笔借款的经济担保。若借款人到期未能还清本息,我愿意承担还清该借款的本息。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注:1、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2、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借条的附件,与本借条具同等法律效力。3、为避免不必要的争执,特立此条为凭据,具有法律依据和效律。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借款日期: 年 月 日
法律效力的借条9 网友咨询:
去年我与朋友在家打麻将,因为4人相互间都是朋友,没有使用现金支付,打麻将采用了赊欠记账形式,3个月时间下来,我共输给朋友7500元,当时我打了借条,并按了手印,借款原因方面没有写明,我想问一下这张欠条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律师解答:
债权债务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赌博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不但违法,开设赌场还会构成犯罪。
所以,赌债不受法律保护。
但你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其所欠债务为赌债,否则借条具备法律效力,当然具体判定,还需视案件情况而定。
写借条要注意这些事情——
1、在民间借贷中,借据是主张债权的重要凭证,因此,在借款给他人时,应要求对方出具规范、无涂改的借条,并附上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给付对方借款时,尽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并保留好转账凭证。
2、明确区分借条和欠条。不要贪图简单方便就让借款人出具一份欠条,欠条只能表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有多种,如拖欠劳务费、货款、赔偿款、房租等,都可以以欠条形式出现,因此,欠条本身无法直接对应借贷关系,会增加诉讼风险。
3、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陈某借刘某十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
4、借款人要谨慎书写借条,特别是在尚未收到借款以及没有借贷事实的情况下,轻易书写借条,将可能承担没有得到借款但需要偿还借款的风险。
5、借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借条的完整性非常重要,防止借款人以借条不具有完整性作为抗辩,因为法院并不了解撕去的部分是否有其他意思表示,而民事诉讼中,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你作为原告主张撕去的是空白无用的废纸,是需要自己举证,如果举证不能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
6、在还款时,要及时让对方出具收条,并保存好还款凭证,当借款全部还清时,要及时收回借条。
法律效力的借条10借款方:XXXXXXXXX(简称甲方)
贷款方:XXXXXXXXX银行(简称乙方)
甲方为承包XXXXXXXXX国(地区)XXXXXXXXX工程项目所需人民币周转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在XXXXXXXXX银行总行XXXXXXXXX号文件核定的贷款指标范围内发放贷款。双方除遵守《XXXXXXXXX银行关于中央级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外,协商同意下列各项内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根据批准的贷款申请书,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XXXXXXXXX元。
二、乙方凭甲方报送的详细用款计划和具体用途清单,作为付款时审核依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提供贷款的期限是XX年XX个月。甲方保证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XX年XXX月XXX日止,还清全部本息,并附分次还款具体计划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还款期内,按月息XXXXXXXXX计算。超过还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XXXXXXXXX%利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XXXXXXXXX%利息。贷款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五、乙方提供贷款的项目,如果甲方中止对外施工合同,应即通知乙方,并还清贷款本息。
六、甲方担保人是XXXXXXXXX。甲方到期不能如数归还时,由甲方的担保人负连带清偿责任。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和甲方担保单位签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后失效。合同一式XXXXXXXXX份,上述三方各执XXXXXXXXX份。
甲方(盖章):XXXXXXXXX乙方(盖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年XXX月XXX日XX年XXX月XXX日
签订地点:XXXXXXXXX签订地点:XXXXXXXXX
担保单位(盖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年XXX月XXX日
签订地点:XXXXXXXXX
法律效力的借条11一、夫妻间借款有两种情况:
第一、婚前一方向另一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婚后双方共同生活多年,离婚时出借方要求另一方偿还借款。
第二、婚内双方产生的借款。
二、夫妻之间的借条有效吗?怎么偿还?
针对第一种情况:
婚前一方向另一方借款,和普通的借贷关系一样,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意味着出借方可以随时请求返还借款。并不因为婚姻关系的建立而导致该笔债务的抵销。离婚时出借方要求对方偿还借款,对方关于超过诉讼时效的主张不能成立。
针对第二种情况: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6条作出了具体规定。
首先,夫妻之间可以成立借贷法律关系,夫妻之间协议约定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夫妻一方用于个人事务,应视为双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该协议有效,双方应按借款协议履行。
其次,对于夫妻之间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引发的借贷纠纷,应在离婚诉讼中一并处理,这样可以兼顾民事主体个人权利的保护与婚姻关系的维护。
再次,涉及到诉讼时效问题,因出借的标的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未解除婚姻关系时无法分清彼此的具体数额,故诉讼时效应从离婚时才开始起算
最后,如果一方是以个人财产出借,尽管双方存在婚姻关系,也应按照诉讼时效的规定处理。出借方超过诉讼时效后主张还款的,一般不予支持。
三、离婚时这笔钱应作为共有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夫妻间的相互借贷仍然具有一般公民借贷的共同特点。这种民事法律行为体现的是债权债务关系。我国20xx年的新婚姻法关于夫妻间婚前财产、婚后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等问题的规定都体现了契约自由原则:有协议的从其协议。欠条体现的正是原告的债权和被告的债务,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所借的'财物应认定为个人财产,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计算。
所以,打婚内借条应慎重。就目前司法实践而言,借条是确定借贷关系、认定借款事实重要依据,因此社会上有些夫妻为了开玩笑或是哄对方开心而相互借款打欠条,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一旦双方感情不和离婚或发生重大分歧时,往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效力的借条12兹因xxx手头不便,而向xxxx借金额,共得款项人民币xxx元整。
预计在xx年xx月xx日前如期归还。
期间每个月利息人民币xxx元整,需於每个月初支付不得有误。
以上唯恐口说无凭,特立此借条为证。
立据出借人:xxx身分证字号:xxxxx l联系地址:xxxxx电话:xxxx
立据借款人:xxx身分证字号:xxxxx 联系地址:xxxxx电话:xxxx
见证人:xxx身分证字号:xxxx 联系地址:xxxxx电话:xxxxx
保证人:xxx 身分证字号:xxxx 联系地址:xxxxx电话:xxxx
xxxx年xx月xx日
法律效力的借条13今有_______________向_______________借到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元。上述借款约定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还清,逾期不还,借款人应承担违约金___________。双方约定本纠纷由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则是最有法律效力的借条
借款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法律效力的借条14 【案件】
近日,家住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的李善手持一张3万元的借条要求起诉,并向巴马法院盘阳法庭的法官详细询问了诉讼风险有关情况。李善听人说借条超过两年过期就要不到钱了,非常担心。盘阳法庭的法官解答说,不是超过两年的借条就不受法律保护,要根据具体的约定确定诉讼时效期间,你的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可以随时主张权利,从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李善对手中的借条有信心要回钱了。
【分歧】
公民之间的借贷是民间融资行为,在法律上称为民间借贷,现实生活中公民之间的借贷行为很普遍,也为解决资金困难促进生产发展起了重要作用;由于借贷行为的不规范,约定不明确,同时产生了不少纠纷,甚至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你知道借贷的风险和法律保护期间吗?是两年还是另有规定呢!对此,我国法律规定对民事权利的保护,一般为两年,但具体如何确定,要根据借条的约定才能确定诉讼时效保护期间,并不是超过两年的借条就不受法律保护。
【评析】
关于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作了一般性规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作了进一步明确,单行的法律另有规定的依法律规定;对不同的案件法律作了不同的规定,有一年的、两年的、三年的,五年的、甚至更长期间,应针对具体案件适用具体法律确定诉讼时效。对于公民之间的借条(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具体分以下情形进行确定。
一、借条约定有还款期限的,自期限届满二年,超过二年的不受法律保护。《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借款有约定期间的约定期间届满,当事人不主张权利超过两年的法律不予保护,即丧失胜诉权。
二、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从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不受法律保护。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习惯的理解为两年是从借款之日起来计算,在审判实践中也有这种理解和认识误区;其实不然,诉讼时效是对民事权利的保护性规定,而不是消灭规定,应当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没有约定还款期间的,借款即使超过两年而权利人并不知道未还款其债权就受到了侵害,因此,计算诉讼时效应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超过两年的不受法律保护。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是指权利人主张收回借款或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偿还借款或债务人经营状况恶化,无法偿还借款的情形等。
三、借条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规定。《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诉讼时效中止、中断作了列举性规定:
(一)、关于诉讼时效的中断。《规定》中第1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如向债务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签收或能证明收到文书的、向对方发信或数据电文的、向下落不明人刊登公告、代扣本息的;第12条、第13条规定,提起诉讼、申请仲裁、支付令、破产、财产保全、强制执行、追加当事人、抵销债务、宣告失踪或死亡、申请调解、向公、检、法机关报案或控告、债权转让、提起代位权诉讼、与连带债务人诉讼等同样具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同时债务人约定新的还款期限、偿还部分欠款等情形,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总之,只要权利人主张权利、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就引起时效中断的效力,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要能够举证证明方可;诉讼时效中断后应重新计算诉讼时效,再超过二年的才不受法律保护,且可能再次中断又重新计算。
(二)、关于诉讼时效的中止。《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第20条规定其他障碍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一是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二是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三是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四是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也就是特别情形下才发生中止效力。
(三)、民间借贷的民事权利请求权不适用延长的规定,因借贷行为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也只有特殊情况方可延长。
四、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列外情形。
当事人自愿履行偿还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这也是我国民法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司法解释第22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当事人还款后又反悔的法院不予支持,体现的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五、借条利息的确定。《合同法》第211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对利息有约定的按约定计算利息,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约定的利率最高不能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高于4倍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对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当事人主张利息的不予保护;但是超过借款履行期间的可以要求支付逾期利息,按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法律效力的借条15借条的法律效力如果说借条相对详细,并且当事人智力正常,神智清醒的情况下签订的,法律效力相当于借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六条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只要是双方亲笔签名的(最好内容也是借款方亲笔写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比如高贷之类),都是有法律效力的。注意基本内容要明确。
1,(借与被借,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要写清楚)
2,借条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不存在胁迫,诈骗等现象)
3,当事人有民事责任能力.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呆傻,精神病,未成年等人签署的借条无效)
4,合法的借贷理由. (赌博的借款法律不支持)
5,如果写有还款日期,或借条的时效日期,一定要在时效内,法律才能支持
6,第三人参加不是借条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第三人也可以.
7,如果借条还加盖有手印,那就更不用说了。
借条注意事项
对于法律方面的问题,从来都是防范第一,补救第二。除了写借条要注意写明借款人,借款的日期,还款的日期,借款人签字,借款的数额,借款的原因等,大写数字,千万不要有差错,另外还需要注意以下五点:
1、最好附带在借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借款人签名的时候,出借人必须亲眼看其签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
3、借条的书写人必须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则借款人会以内容非其原文抗辩。
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避免出现“甲向乙借钱”这样模糊不清的语言,因为,很容易分不清谁是出借人,谁的借款人。
5、名称要写为借条,而不是欠条,一字之差,它们的法律含义则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借条有效期为20年,欠条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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