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写债务人对吗
借条上写债务人对吗
借条上写债务人对吗
可以写债务人。关键是条款清晰,双方签字
借条具有法律效力,不可以不写借出人。
借条体现的是一种民事行为,不管该借条是哪一方执笔写的,如果借款方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借条内容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并且双方一致认可的,那么,通常情况下,该借条是有效的。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
要是发生了债权债务关系要写借条的话,最好是能够在借条上写双方的名字,同时保证借条是合理、规范、正规等等。借条上写债务人但没有债务人的签名它会具有哪些法律效力等,不知道怎么解决可以直接来生活常识网问问律师。
欠条是债务人写还是债权人写?
一、 借条 由 债权人 写还是 债务人 写? 债务人收到转让通知后,即应当将受让人作为债权人而履行 债务 。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而成为新债权人,享有和原债权人同样的权利。 借条由债权人写还是债务人写,如果由债权人写让债务人签字同样有法律效应吗,还是由债务人来写比较好?这个情况下最好让债务人写。 1、 债权转让 为处分行为,要求出让人应有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和 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转让应当认定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或效力待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经追认后有效); 2、受让人是否应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有观点认为,受让人取得债权,属纯获法律上的利益,故依合同法的上列条款,只要有限制行为能力即可。但我们认为,除因受赠与获得债权外,其余情形多为买卖,认为受让人为纯获法律上的利益,与事实不符。所以受让人取得债权有对价的,也应认为受让人需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对受让主体有限制的,应当遵守相关规定。法律规定不得向外国人为转让的,受让人不能为外国人;法律对受让人范围有限制的,受让人不得为受有限制的人,如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贷款债权的受让对象,财政部财金[2005]74号通知第三条规定,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 律师 、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即不得受让不良贷款形成的债权。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第4条的规定,虽然认定合同效力的依据只应为法律和行政 法规 ,但上述情形下,应当可以认为相关人士参与受让,对于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有损。案例中如果受让人为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等人员,合同应当按无效处理。 二、借条上只有债务人签字,没写债权人姓名,有效吗? 欠条 没写债权人的名字属于存在瑕疵,但并不影响其整体的效力。只要主要内容不违法,不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欠条就是合法有效的。 (一)借条是债权凭证,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存在 债权债务 关系的 证据 ,而不是象 汇票 、 支票 、 本票 那样的具有无因性的债权凭证,更不是类似于 提单 那样的物权凭证。因此,视欠条持有人为债权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二)在欠条上没有写明债权人是谁的情况下,欠条持有人以此为据起诉欠条出具人的话,如果没有其它证据证明自己是债权人,法院会以事实不清为由,判决驳回原告 诉讼 请求。 (三)向“债权人”追回他扣的钱后,他自己应承担对“其享有债权”这一事实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四)如果起诉债权人,债权人能够证明自己确实享有债权,那么法院的 判决书 将认定这一事实,并判决 驳回诉讼请求 。到时候就可以直接以法院的该判决书为据,向出具欠条的债务人追偿。 欠条是债务人写还是债权人写? 我们可以了解到,欠条最好让债务人写。欠条没写债权人的名字是存在瑕疵的,但这并不影响它的整体的效力。只要主要内容不违法,不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欠条就是合法有效的。
欠条上写负责人和欠款人有区别吗
有。
1、欠条上写负责人,不是债务主体人,但经办人须证明本人并非财产的使用占有人和债务责任人,经办人可以不承担责任后果。
2、欠款人是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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