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没按约定支付利息怎么办

债的主 2023-04-02 20:23:08   点击量 : 11684  

作者 : 法律常识达人

借款人没按约定支付利息怎么办

借款人没按约定支付利息怎么办

借款人预期违约,借款虽未到期,出借人也可要求提前还款。近日,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依法判决陈某偿还李某某借款60000元及利息10800元。

陈某与李某某系朋友关系。2016年9月28日,陈某向李某某借款60000元,并出具借条:今借到李某某现金陆万元(60000元),月息二分,每月底付息,借款期限2016年9月28日至2017年9月27日。借条背面复印有陈某的身份证。同日,李某某将60000元转账至陈某的工行账户。借款后,陈某并没有在每月底付息给李某某。李某某多次电话催要,陈某均以无钱付息为由拒绝;李某某去陈某住处催讨,陈某总是避而不见。李某某于2017年7月14日诉至法院。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陈某与李某某之间的借款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当依约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陈某向李某某借款后,未按照约定于每月底支付利息,经李某某多次催收,李某拒绝付息,且本院开庭时陈某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陈某的行为表明其不履行还款义务,构成预期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之规定,李某某有权在借款期限届满前要求陈某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遂作出以上判决。

综合上面的介绍,借款人没按约定支付利息可以协商,也可以走诉讼程序。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借款人没按约定支付利息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生活常识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借款未约定利息怎样处理

一、借款未约定利息怎样处理 我国《 合同法 》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 借款合同 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这里的“不支付利息”是指在约定期限内或无约定期限时,借款权利人催告并主张利息前,借款不支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按照上述规定,定期无息 贷款逾期 还款出借人没有主张利息,或不定期无息借贷虽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反之,则应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二、借款未约定利息怎么办 《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目前,国家规定 民间借贷 款利率最多为银行同类 贷款利率 的4倍。 高利贷 的利率不受国家保护。 可以约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法院不会支持。 《合同法》第211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当事人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予以确定,即“ 合同生效 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借款给他人时,出借人要记得约定利息条款,并且还要在 借条 或者借款合同中写清楚。当然,要是双方约定属于无偿借贷的话,那么也是可以的,此时就不用具体写清楚借款利息的。与此同时,还要知道约定的利息不能过高,因为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没有约定借款的利息要怎么处理

没有约定借款的利息的处理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指在约定期限内或无约定期限时,借款权利人催告并主张利息前,借款不支付利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 利息约定不明 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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