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破坏债务人房屋怎么办

债的主 2023-04-02 20:19:08   点击量 : 10608  

作者 : 法律常识达人

债权人破坏债务人房屋怎么办

债权人破坏债务人房屋怎么办

破坏财产价值达到刑事标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故意毁坏财物罪,同时应当赔偿被害人财产损失。

债权人破坏债务人房屋怎么处罚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如果数额较大的,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债务人的合法权利

《合同法》从公平原则出发,赋予了债务人诸多权利: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6条规定: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二)后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后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三)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单方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它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义务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四)债权无效抗辩权《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将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债权人破坏了职务人的房屋,就需要承担责任,需要对债务人进行赔偿,所以这个时候,我们的做法是不理智的,如果我们要催债最好到法院去起诉。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生活常识网相关律师。

债权人把债务人家的东西摔坏怎么办?

1、毁坏他人财物的,要照价赔偿。这是民事责任。
2、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可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日,也需要照价赔偿损失。
物权法
第三十七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债权人强行占有债务人的房屋可行吗?

债权人强行占有债务人的房屋,是违法的。
债务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责令债权人搬出占有的房屋。
债权人想实现自己的债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查封债务人的房屋,在法院判决胜诉后,对房屋进行拍卖,用拍卖款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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