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债务怎么处理

债的主 2023-04-02 20:07:56   点击量 : 12017  

作者 : 法律常识达人

夫妻一方债务怎么处理

夫妻一方债务怎么处理

1.以执行裁判程序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前提下,可以裁定追加被执行人,产生争议时,通过执行异议复议程序处理。申请执行人主张按被执行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并申请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裁定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

2.不追加被执行人,也不执行夫妻另一方名下财产,申请执行人主张的,通过其他程序另行主张。

3.不追加被执行人,但执行实施中初步审查后能判断被执行人配偶名下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直接执行该财产,产生争议时,通过案外人异议之诉程序处理。

4.不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但执行实施中如能判断属于共同债务,可以直接执行夫妻另一方的共同财产甚至个人财产,对债务性质产生争议时,通过案外人异议之诉处理。

可以看到,对于夫妻一方所欠债务的情况不仅处理的方法不同,所得到的结果也是千差万别,这都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分析和处理,在这里并不能给出一个准确的答案,建议不属于以上情况的,可以咨询律师帮忙进行处理,生活常识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夫妻债务单方怎么处理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具体情况分为以下几种:(一)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二)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三)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四)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个人债务怎么处理

夫妻个人债务在一般情形下应当由个人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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