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个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怎么办

债的主 2023-04-01 20:37:27   点击量 : 3555  

作者 : 法律常识达人

被执行人个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怎么办

一、被执行人个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怎么办

可以优先偿还,然后对于个人的债务进行清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十三条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可供破产分配的财产种类、总值,已经变现的财产和未变现的财产;

(二)债权清偿顺序、各顺序的种类与数额,包括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的数额和计算依据,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还应当说明职工安置费的数额和计算依据;

(三)破产债权总额和清偿比例;

(四)破产分配的方式、时间;

(五)对将来能够追回的财产拟进行追加分配的说明。

二、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的区别

1、角色定义不同:被执行人通过法院判决,需要承担对应执行义务的人员,进入执行程序时,都可以称为被执行人。而失信被执行人,则是在被执行人基础上,通过手段使法院无法执行,使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被执行人实际上是有能力执行的。

2、影响不同:被执行人,在被执行完毕后,就和一般人相同了,而失信被执行人会被法院纳入征信系统,全国联网,未来对此人的信誉系统都产生巨大影响。

3、法律确认不同:被执行人就是失信被执行人的前身。一旦确定就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就是在法律意义上被认定失信的人。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个人资产如果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是可以进行优先受偿的,这个在国家法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以上这些生活常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生活常识网相关律师。

被执行人财产无法清偿全部债务,会怎么办?

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后,会涉及优先受偿权等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九十三条,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和担保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过程,主张优先受偿权。债务人不能偿还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偿还债务,暂时不能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分期偿还。

优先权,又称优先购买权,是基于法律规定优先取得债务人财产的权利。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任何人都不能享有优先权。司法实践中有一种特殊情况,即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并获得法院认可后,债权人对保全的财产是否享有优先权?理论上有争议,我的律师认为债权人不能因为保全而获得优先权:保全的目的是防止财产损失,而不是直接给予申请人优先权。一般来说,债务人和债权人需要谈判。

债务人没有收入来源,丧失劳动能力的,法院可以终止执行。等待被执行人获得新的收入,除生活必需的部分外,其余部分均可执行。法院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的,可以随时恢复执行。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可以请求债权人同意分期偿还债务。债务应该还清。暂时不能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判决,债务人可以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但拒不偿还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强制偿还的判决。

如果是企业,企业应当申请破产,进行破产清算。被执行人通过上述途径仍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对被执行人或者法人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被执行人无力清偿的,执行案件最终处理。遗嘱执行人如有财产线索,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财产分配不足的处理方式如下:当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人时,首先要区分被执行人是自然人还是其他组织或者企业法人,然后根据不同情况考虑不同的对策。涉及的内容很多,我们会在文中详细讲解。

被执行人有多个债权人,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权的处理

被执行人有多个债权人,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权的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8 8.   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89.  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其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可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被执行人破产。

90. 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

总结:

被执行人不足以偿还多个债权时需进行分配,而不能单独按采取执行措施的顺序受偿,是法人的要通过破产程序,是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的要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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