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死亡的如何鉴定医疗过错(医疗责任,医疗过错鉴定由哪个部门鉴定)

医疗纠纷 2023-12-22 10:04:28   点击量 : 14026  

作者 : 网络

已经死亡的如何鉴定医疗过错

一、已经死亡的如何鉴定医疗过错

造成患者死亡的,可以通过尸检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是不是存在医疗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八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二、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出

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在诊疗过程中,造成患者死亡的,如果要鉴定医疗过错,可以进行尸检,当事人也可以共同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责任,医疗过错鉴定由哪个部门鉴定

你好,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时,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医患双方直接向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申请鉴定。 医患双方中的任一方提出鉴定要求,要向医疗机构所在辖区的区(市)卫生局提出申请,由区(市)卫生局受理,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疗事故争议中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当事人要直接向市卫生局提出鉴定申请,由市卫生局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原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在经鉴定机构作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况下,按照一般侵权逻辑,人民法院依职权或医疗纠纷中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批准,委托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医疗纠纷中涉及的医方诊疗行为是否具有过错、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自2010年《侵权责任法》施行以后,医疗纠纷被作为特定的侵权纠纷进行处理,诉讼中不再区分医疗事故程序和侵权程序。因此,医疗纠纷诉讼中的司法鉴定只有医疗纠纷鉴定了。

如何申请医疗过错医疗事故鉴定

如何申请医疗过错医疗事故鉴定

申请医疗过错医疗事故鉴定应当由当事人共同提出书面申请。医疗损害责任过错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等,其中医疗费的具体数额需根据医疗机构出示的收费凭证确定。

一、如何申请医疗过错医疗事故鉴定

申请医疗过错医疗事故鉴定应当由当事人共同提出书面申请。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二、医疗损害责任过错赔偿标准

医疗损害责任过错赔偿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6.残疾用具费: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三、医疗过错责任纠纷诉讼的一般程序

医疗过错责任纠纷诉讼的一般程序为:

1.原告向管辖法院递交起诉状提起诉讼;

2.法院决定受理的,依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3.当事人按照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4.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

医疗过错 司法鉴定程序 :1、 医疗过错鉴定 的申请;2、鉴定材料的质证;3、鉴定机构的选择;4、鉴定前的听证;5、鉴定材料的补充;6、鉴定结果的出具。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 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患者在手术过程中出现死亡,家属对手术产生异议,从而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

一、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怎样维权?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应当立即报警处理的,医生操作不当致人死亡可以要求侵权损害赔偿,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区、县或医科大学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遇到医疗事故如何处理
1、和解。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2、调解。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3、诉讼。
在诉讼之前,当事人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医学会鉴定,医疗过错鉴定由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进行鉴定并不是医疗纠纷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医疗操作不当导致病人死亡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并对患者家属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但相关维权的程序,是需要严格基于法律中规定的不同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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