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医保可否报销(车祸能走医保报销吗)

医疗纠纷 2023-12-22 10:03:37   点击量 : 7611  

作者 : 网络

医疗过错医保可否报销

一、医疗过错医保可否报销

可以的。先是要拿住院的发票去申请报销,也需要一些住院手册证明,需携带以下材料:急诊如果没用社保卡交费,需要本人拿医院收据、药方、诊断书到社保局办理报销。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报销范围的,可以在此次就医之后,带齐相关的资料(门诊病历、发票、社保卡、身份证等资料)到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按照流程进行报销。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医保不能报销的范围

1、未在定点医院就医

医保卡只能在定点医院使用,医保才会予以报销。未按照指定医疗机构就医,医保是不予报销的。并且在等级越高的医院就医,报销的比例会越低。

2、超过报销限额

城乡居民医保统一后实现了医疗费用的实时报销,报销比例还是和以前一样,但是在一年度内报销的累计金额有一定限制。

3、特殊医疗

(1)个人原因发生交通事故或工伤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2)因酒驾、吸毒、偷盗等原因造成的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3)因个人原因导致的流产、堕胎等原因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4)因整形、美容、减肥等原因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4、专项医治

有的医疗项目会有专门的医疗项目基金,例如儿童接种疫苗,有的相关机构会免费为儿童接种疫苗。若家长自费带小孩接种疫苗,则不在医保报销的范围之内,因此医保也不会予以报销。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医疗过错医保是可以进行报销的,但是需要经过相关的流程,个人需要提交相关的证件材料给部门审核,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报销了,希望大家明白。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咨询生活常识网相关律师。

车祸能走医保报销吗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社保的医保对于交通事故是不报销的,只能是由肇事方负责赔偿,但是医疗保险可以报销部分药物的钱。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先进行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如果认定为对方全责,则被害人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交通事故伤医保报销是不可以的,根据规定,只有是患者自己支付的医药费,并且不会获得第三方的赔偿,此时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注住院医治的费用,才有可能会获得赔偿。并且医疗报销,需要患者自己先支付医药费,然后再提交报销请求,此时才有可能可以凭借医保报销成功。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是按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找肇事者赔偿,很难在医保中报销,但有两种情况可以找医保报销部分医疗费:
1、在交通事故中自己承担一部分责任,自己承担责任的医疗费可以医保中报销。
2、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3、交通事故自己全部责任,因自己过错产生伤害所导致的医疗费用,不属于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情形,医疗保险部门必须报销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事故住院医保可以报销吗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是可以通过医保报销住院费、医药费等费用的,具体可咨询医院详细报销内容。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一连串的费用,主要有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等,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在医保范围内报销医疗费吗?社保的医保(包括互助医疗)对于交通事故是不报销的,只能是由肇事方负责赔偿,但是医疗保险可以报销部分药物的钱。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是按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找肇事者赔偿,很难在医保中报销,但有以下种情况可以找医保报销部分医疗费:一、在交通事故中自己承担一部分责任,自己承担责任的医疗费可以医保中报销。二、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三、交通事故自己全部责任,因自己过错产生伤害所导致的医疗费用,不属于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情形,医疗保险部门必须报销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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