誉录是什么意思(办毕公文是什么意思)

玩机攻略 2023-10-16 06:48:01   点击量 : 6065  

作者 : 生活常识网

誉录是什么意思

誉录意思是抄写试卷,是宋朝用于杜绝舞弊的方法之一。举子的亲笔试卷称真卷,誉录后送归封弥官存档;誉录的卷子称草卷,送给考官评阅。糊名法创立于唐朝武则天即位初年,科举考试中,为公平起见,把名字给盖起来改卷,称为糊名法。

科举制度建立之初,虽然遵循分科考试、择优录用的一般原则,但在具体操作上,还保留着一些前代察举制度的遗风,达官贵人、社会名流的推荐和考生本人的才情声望,都会影响到最终的录取结果。这种对卷面成绩和考生素质的综合考量,比较人性客观,隋唐科场因而涌现了一大批德艺双馨的人才。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制度本身的缺陷和漏洞渐露端倪,高官显宦利用职权之便谋取私利,贪污贿赂、任人唯亲等科场舞弊现象层出不穷。为了防止作弊,进一步完善科举制度,“糊名法”和“誊录法”便应运而生了。

办毕公文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关于办毕公文的处置问题! 在收文处理和发文处理过程中都存在处置办理完毕的公文的活动。处置活动主要包括:清退、销毁、暂存、立卷和归档。   一、清退   清退是指经过清理将有关办毕的收文按期退归原发文机关或由其指定的有关单位。   需要清退的公文主要包括如下几类:绝密公文;有重大错漏的公文;被明令撤销的公文;仅供征求意见或审阅的公文;未经本人审阅的领导人的讲话稿;其他由发文机关指定清退的公文等。   清退公文可按规定和要求成批定期进行,也可不定期甚至阅后随即清退。成批清退时应附一式两份《公文清理报告表》并由对方履行签收手续;单份清退时应向对方索取收据作为凭证。在清退公文的传递过程中,只要公文本身没有解密或降密,应一律按原文标注的密级处理,要严格遵行有关的保密规定和要求。需清退的公文平时要单独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摘录其内容,更不得复制留存。   二、销毁   销毁是指对失去留存价值或留存可能性的办毕公文所做的销毁处理。   应予销毁的公文主要包括:所有不具备留存价值的公文;无留存必要的重份公文;在特殊情况下不马上销毁就将造成失密和严重损失的公文;一般性公文的草稿;印制公文过程中的校样、印版等。   销毁公文的主要方式是:焚毁、重新制成纸浆、粉碎和清洗消磁(磁盘、磁鼓和磁带等)。   销毁公文时应履行如下程序手续:由文书部门组织对公文进行鉴定;确认应销毁后逐文逐件核定造册;呈请本机关或上级机关有关领导审定批准;获准后再行销毁。   销毁公文时应由专人(两人或多人)监销,直至公文被完全毁灭。销毁密件时应由专人押运公文将其护送至销毁地点。除特殊情况外,任何个人不得私自销毁公文,不能将待销公文作为废纸处理。   三、暂存   暂存是指暂时留存保管一部分具有较高查考价值的重份公文(一份已立卷、归档)和一时难以准确判定是否应予销毁的公文。   暂存公文应由文书部门或人员妥为保管。要合理排列与编号并简单编目,必要时可按公文号、主题、作用或查考利用的其他需要和要求汇编装订成册。密件与非密件应分别保管。不经批准,个人不得私留私存公文。应定期清理公文及时剔除确已不需查考和明显无任何留存价值的公文,及时将确认具有长期或永久保存价值的公文重新归卷。   四、立卷   立卷是指将办理完毕且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公文编立成为案卷。   公文立卷是将办理完毕的公文中具有保存价值的公文按照其在形成过程中的联系和规律整理后编成案卷,以备以后查考。立卷中要注意办毕公文才能钉卷;有参考价值的才立卷;必须按照公文的相互联系和特征进行立卷。   五、归档   归档是指将编立好的案卷及案卷目录按规定的时间要求移交档案部门作为档案保存和管理。   归档时应注意:公文立卷范围是否具有实用价值,确定立卷期限,保证归档公文的完整,及时办理好归档手续。

问题二:办毕公文的处理什么意思 不妨试用一下《办公室公文处理系统》,下载地址是 yysoft/downsoft/gwgl05.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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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三:管理公文是指管理办毕完整的公文是对是错? 不对。公文管理就是对公文的创制、处置和管理,即在公文从形成、运转、办理、传递、存贮到转换为档案或销毁的一个完整周期中,以特定的方法和原则对公文进行创制加工、保管料理,使其完善并获得功效的行为或过程。

问题四:公文的发文办理一般包括哪些程序 公文发文办理
发文办理是指机关内部为制发公文所进行的拟制、处置与管理活动。发文办理的一般程序为:拟稿、会商、审核、签发,核发、登记、缮印、用印或签署,分装、发出,处置办毕公文。这一程序具有很强的确定性与不可逆性。
第一阶段
文稿的形成,具体包括:拟稿、会商、审核、签发。这一阶段是发文办理活动的中心内容。
拟稿,即上一节所讲述的公文写作。经过对有关信息材料的收集加工和再创造,系统地记录有用信息,使机关的意志见诣文字,草创供进一步完善的原始文稿。
会商,指当公文内容涉及其他有关同级或不相隶属机关的职权范围,需征得其同意或配合时所进行的协商活动。
审核,指拟就的文稿在送交有关领导审批或会议讨论通过之前,由经验丰富、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水平较高的相关工作人员等对文稿所做的全面核查、修改工作。
签发,指由机关领导人或被授以专门权限的部门负责人对文稿终审核准之后,批注正式定稿和发出意见并签注姓名、日期的活动。除一些规范性及部分重要公文须经有关会议讨论通过,或再由负责人签署方可生效外,其他文稿,一经履行签发手续即为定稿。为此,签发是绝大多数公文生效的必备条件。
第二阶段
公文的制作,具体包括:核发、登记、缮印、用印或签署。这一阶段工作的任务,就是以定稿为依据.以手工缮写、机械誉写和印刷等方式,制成供正式对外发出的各种公文文本,形成供实际使用、具有法定或特定效用的正式公文。
核发,指秘书部门在定稿形成后、公文正式印发前,对公文的审批手续、文种、结构格式等进行复核,确定发文字号、分进单位和印制份数。
登记,这里揭发文登记,主要登记行将发出的公文的发文字号、文种、标题和发文范围。
缮印,即以誉录抄写、印刷等方式制作供对外发出的公文。
用印或签署,即在印毕的公文上加盖发文机关的印章,或请有关领导者在公文正本上签注姓名。其作用均为表明公文的正式性质和法定效力。
第三阶段
公文的对外传递,包括分装、发出等环节。这一阶段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为使公文能为受文者有效接收创造条件。
分装,指按照规定具体抗配和封装公文。
发出,指将已封装完毕的公文以适宜的方式(如走机要交通等)发送给受文者。
第四阶段
处置办华公文,包括暂存、销毁、立卷、归档等。

问题五:公文的签收,登记,分办,传阅等工作属于公文处理工作的什么阶段 公文处理程序指机关公文的传递、签收、登记、分办、拟办、承办、催办、办结、立卷、归档和销毁。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各个环节,应力求当日事当日毕。一般应在十五天内办理完毕,并答复报文单位。因问题复杂,十五天内难以办结的,应向报文单位说明情况。紧急文件随到随办。有时限要求的文件,必须在时限内办完。 一般过程 1.第一阶段:公文的收受与分流 (1)签收。指履行规定的确认、清点、核对、检查、签注手续后,机关设置的外收发人员、通讯人员从发文机关、邮政部门、机要通信部门、文件交换站,或通过自备通信设备收取公文。 (2)外收文登记。即由外发人员在完成签收工作后,对收文情况做出简要记载。 (3)启封。即外收文登记完成后,公文送至机关统一或分别按内部机构设置的内收发部门 (或人员),由其签收后,统一启封或径送有关领导者亲启。 (4)内收文登记。即由内收发人员对收文情况做出较详细记载。 (5)分办。即经对收文进行分类筛选后,由指定的有关人员根据公文的重要程度、各部门职责分工及有关程序规定将公文分送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工作人员阅知办理。 (6)摘编。由文件管理人员对部分准备投入办理过程的重要文件进行的加工活动,主要是针对这些文件写文摘、提要、综述,汇集有关数据资料等。 2.第二阶段:办理收文 (1)拟办。由部门负责人或有关具体工作人员经过对公文进行认真的阅读分析,提出建议性的处置意见,供有关领导者审核定夺。 (2)批办。即机关领导者或部门负责人对公文提出处置意见。 (3)承办。即有关工作人员按批办意见具体处置公文所针对的事务和问题。 (4)注办。即由承办人签注公文承办情况,以备忘待查。 3.第三阶段:组织传阅与催办查办 (1)组织传阅。指独份或份数很少的公文需经多部门或多位工作人员阅知处理时,使公文在他们中间得到有效传递和阅读。 (2)催办。由公文处理管理机构根据承办时限和其他有关要求对公文承办过程实施的催促检查。 (3)查办。由公文处理管理机构或其他专门组织对重要公文实际执行情况所进行的核查协办工作。 4.第四阶段:处置办毕公文 包括:立卷归档、清退、暂存、销毁等。

问题六:收文办理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 收文办理主要程序是:
(一)签收。对收到的公文应当逐件清点,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签收时间。
(二)登记。对公文的主要信息和办理情况应当详细记载。
(三)初审。对收到的公文应当进行初审。初审的重点是:是否应当由本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文种、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已经协商、会签,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其他要求。经初审不符合规定的公文,应当及时退回来文单位并说明理由。
(四)承办。阅知性公文应当根据公文内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范围后分送。批办性公文应当提出拟办意见报本机关负责人批示或者转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承办部门对交办的公文应当及时办理,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
(五)传阅。根据领导批示和工作需要将公文及时送传阅对象阅知或者批示。办理公文传阅应当随时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传、误传埂延误。
(六)催办。及时了解掌握公文的办理进展情况,督促承办部门按期办结。紧急公文或者重要公文应当由专人负责催办。
(七)答复。公文的办理结果应当及时答复来文单位,并根据需要告知相关单位。

问题七:《通用知识》是什么意思?? 《通用知识》是公务员及企事业单位考试的综合学科,它包括以下:(一)政治理论
1.马克思主义哲学
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物质和意识、辩证唯物主义原理、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唯物主义的社会历史观。
2. *** 思想
*** 思想的形成与发展、 *** 思想的活的灵魂和历史地位。
3. *** 理论
*** 理论的历史地位和精髓、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和发展战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
4.“ *** ”重要思想
“ *** ”重要思想的形成与发展、“ *** ”重要思想科学内涵、“ *** ”重要思想根本要求、“ *** ”重要思想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
5.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和实践基础、科学发展观的时代内涵和基本要求、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
(二)经济
1.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生产方式与经济制度、商品与货币、资本与剩余价值、资本积累、资本的流通过程、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趋势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市场经济的形成与发展,运行机制和规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和体制框架、主体、市场体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金融、收入分配、保障体系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 职能和宏观调控等。
3.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关系
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趋势,经济全球化与中国经济的发展。
(三)法律
1.法理学
法理学的基本概念、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与实施。
2.宪法
宪法的基本理论、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
3.行政法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赔偿。
4.刑法
刑法基本理论、犯罪、刑罚、常见的犯罪与刑罚。
5.民法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民事权利与民事责任、诉讼时效。
6.经济法
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的作用。
(四)时事政治
近一年来的国际、国内重大时事、重大会议及政治事件的主要内容和相关文件等。
(五)职业道德建设
1.公民道德建设
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公民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
2.社会主义荣辱观
“八荣八耻”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3.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的特点、核心和基本原则,职业道德基本规范,职业道德行为养成及作用,职业道德行为养成的途径和方法。
(六)公文写作与处理
1.公文写作基础知识
公文的特点与功能、公文的种类、公文的文体与结构、公文的格式、公文写作基本要求及行文规则。
2.规范性公文写作
通告、通报、报告、会议纪要等。
3.事务性公文写作
简报、调查报告、计划、总结、讲话稿等。
4.公文处理
收文处理、发文处理、办毕公文的处置。...>>

问题八:公文处理程序的收文管理 (1)签收。签收是收文办理的第一道程序,指收到文件后收件人在对方的文件投递单或送文簿上签字,表示收到。其作用,一是为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提供一种凭证;二是为了保证文件运行安全。(2)登记。登记的形式主要有簿式、卡片式、联单式三种。登记时应注意:收文与发文,平件、密件与急件一般应分别进行;分清轻重缓急,急件随到随登,平件分批登,但也应当日到当日登;登记序号应不留空号,不出重号;字迹工整、不滥用简称;所有登录项目都应完整准确;对于无标题文件应代为拟出简明、确切的标题。(3)启封。启封应由专人负责;标明亲收的亲启件,由领导人亲启;启封后应检查公文的完整情况。(4)分办。即为公文确定运转方向。这是一项事关公文是否准确、迅速得到办理的决定性工作。依据文件的性质、重要程度、涉密程度、时限要求、内容所涉及的职责范围,及机关各部门、各级工作人员的分工、有关程序、惯例送交办理。分办应有专门登记,有关责任者应同收件人履行交接手续。送出公文前应根据需要将《文件处理单》、《文件传阅单》等附上,使其随文运转。(5)公文摘编。在重要公文投入办理之前对其所作的加工。目的是为办理公文提供方便,节省办公时间。文摘、提要可以附在公文上一并送领导者或其他工作人员阅处,也可刊载于《公文信息》、《来文摘报》等刊物上。综述、数据资料汇集一般则单独成文提供,也可刊载于《信息快报》等刊物上。(6)组织传阅。在组织传阅时应注意:①选择合理的传阅路线形式。②正确排序,随情况变化做适当调整。③适当分流,如复制若干副本。④积极利用并发展多种传阅形式,可开辟阅文室、召集阅文者集中阅文、利用现代化手段传阅文件等。⑤建立传阅登记手续。⑥及时检查阅读情况,有效落实有关领导者阅后的批示。(7)催办。根据承办时限和有关要求对公文承办过程实施的催促和检查过程。催办工作的一般过程为:明确对象与对承办工作的要求(时限、方式、原则等);将有效进行催办工作所需要的情况以《文件催办单》等形式记录在案,作为催办依据;定期或随时向承办部门或人员催询、检查承办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助制订和实施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保证公文迅速有效地运转;验收办毕公文,综合反映承办工作实际情况与结果,注销已办结公文。(8)查办。公文查办是指核查重要公文执行情况,督促并协助承办单位全面、具体地落实公文精神,解决有关问题的活动。公文查办与催办都是带有监督性质的管理活动,但两者的区别也是比较明显的:①催办是对承办公文过程的监督控制,重点在于使公文按“时”办毕,查办则不仅要监控承办过程,还要管公文产生实效的全部过程,按时、按质、按量地将有关事务办毕;②催办一般是以一份具体公文为单位展开,查办则是以一件“事情”为单位进行,在若干份公文反映同一“事情”的情况下,查办往往就围绕这样一组公文而展开。查办工作的一般过程是:立案,即确定查办对象;交办,向有关部门布置查办任务;向承办部门催询办理情况;反馈,由查办人将查办情况和结果反映给领导者;销办,注销已获结果的承办事项,对办毕公 *** 出处理。

问题九:什么公文要立卷归档,清退,销毁,暂存? 1、立卷归档:凡反应本机关工作活动的,具有考察利用价值的业已办理完毕的公文材料均在丽卷范围之内。
2.需清退的公文:绝密公文、有重大错漏的公文、被命令撤销的公文、仅供征求意见或审阅的公文、未经本人审阅的领导人的讲话稿、由发文机关指定清退的公文等。
3.应予销毁的公文:无存留价值的公文、无存留必要的重份公文、不即行毁灭会造成失密和严重损失的公文、一般性公文的草稿、印刷中形成的校样印版等。

谁给我讲讲古代的科举考试..............................

  一、含义:“科”指考试科目,“举”指选举人才,科举制度即用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

  二、历代的科举制

  (一)、隋朝科举制的诞生

  科举制诞生于隋朝。隋炀帝大业二年(公元606的),始置进士科,这是科举制创立之始。
  隋王朝虽然是个短命的王朝,但是却是一个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有作为的王朝。它不仅结 束了魏晋南北朝三百余年的分裂割据局面,实现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二次国家统一,开凿了贯 通南北的京杭大运河,而且废除了以门第取士的九品中正制,代之以科举制,加强了皇权。 ?
  据《旧唐书 杨绾传》载"近炀帝始置进士之科,当时犹试策而已"。《旧唐书 薛登传》也说"炀帝嗣兴,又变前法,置进士等科。于是后生之徒,复相仿效。因陋就寡,赴速邀时。 辑辍小文,名之策学。不以指实为本,而以浮虚为贵。"?
  由此可见,隋炀帝始置进士科取士之时,科举制草创伊始,只是试策小文,还很不成熟。隋炀帝大业三年(公元607年)下诏曰:?
  天下之重,非独治所安,帝王之功,岂一士之略。自古明君哲后,立政 经邦,何尝不选贤 与能,收采幽滞。……夫孝悌有闻,人伦之本,德行敦厚,立身之基。或节仪可称,或操屡 清洁, 所以激贪厉俗,有益风化。强毅正直,执宽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秀美,并为廊庙之用,实 乃瑚琏 之资。才堪将略,则拔之以衔侮,膂力骁壮,则任之以爪牙。爰及一艺可取,亦宜采录,众 善必 举,与时无弃。……文武有职事者,五品以上,宜依令十科举人。有一于此,不必求备。朕 当待以不次,随才升擢。
  该诏书已明确提出十科举人的项目和标准,即孝悌有闻、德行敦厚、节仪可称、操屡清洁、 强毅正直、执宽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骁壮。选士的项目和标准皆较 明确、具体。?
  其后,在隋炀帝大业五年(609年)六月,再次下诏曰:?
  诸郡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骁壮、超绝等伦;在官勤奋、堪理政事 ;立性正直、不避强抑,四科举人。
  该诏书把过去的十科举人改为四科举人,其分科举人的标准较前者更明确、更具体了,为唐 代正式确立科举制奠定了基础。?
  隋朝统治者在选士制度方面废除九品中正制而实行科举制是有深刻的社会原因的。?
  就选士制度的实质而言,它是一种封建国家选拔官吏的政治制度。因此,从哪个阶级、阶层选拔官吏、通过什么途径,用什么样的方式、方法,选拔具有什么样标准的官吏,只能根据不同历史阶段国家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定。隋唐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重新走向统一和空前繁 荣昌盛的时期。从统治阶层内部的关系来看,庶族中小地主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他们积极要求参政,希冀通过某种形式改变政治地位不高的现状。魏晋南北朝以来形成的士族豪门的经 济实力和政治地位有明显的减弱和下降。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逐渐失去了原有的垄断地位。统一的中央集权官僚体制的确立又急需一大批高素质的官吏充实到政府各级行政机构之中去,从而使政令畅通,官僚机构得以正常运转,实现进一步遏制地方割据势力,加强皇权 ,巩 固中央集权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再实行按门第取士的九品中正制和实行大权旁落地方官 手中的察举制,让地方豪强大地主和往往握有士人生杀予夺大权的地方官享有选士用人的大 权,则既不利于满足加强皇权,巩固中央集权的需要,也不利于满足中小地主做官从政的合 理 要求,所以两汉以来的察举制,尤其是魏晋南北朝以来重门第不重才学的九品中正制已不再 适 应变化了的新形势,因此废除九品中正制,实行新的取士制度已势在必行,在这种宏观历史 背 景下科举制应运而生,她以暂新的姿态,蓬勃进取的精神,登上了中国历史的舞台,她以自由报考("投牒自进")为特点,以考试优劣为取舍的主要依据(即"一切以程文为去留"),以考试大权集中在封建中央的吏部,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淘汰的差额考试为主要筛选办法,以加强皇权为宗旨,广泛地向地主阶级各阶层打开了入仕的途径。?
  隋王朝虽然希望通过科举制选拔封建国家所需要的统治人才,但是在隋统治的30余年里,通过科举考试选拔上来的人才是十分有限的。"秀异之贡,不过十数"。此时的科举制无论是在考试目的确定、考试内容的选择,考试规程、方式方法的完善等方面皆不完善,是科举制的初创时期。科举制的完善与发展是唐代的功绩。

  (二)、唐代科举制的实施
  唐代科举制的实施(1)
  唐代虽在政治上推翻了隋王朝的统治,但在文化教育上,尤其在选官制度上却继承了隋王朝的一切优良建制,补充和发展了科举制,使科举制在唐太宗和唐高宗间(即627-655年)的20余年里发展成为一套较为完备的考试制度,成为中国封建科举制度的典型,以后各代只是在此基础上修修补补,稍有变易。
  唐王朝于公元618年建国之后,李世民君臣总结历史上的经验教训,认为“致安之本,惟在 得人”。只有“任官惟贤才”,“量才授职,务省官员”,才能加强封建政权的基础,达到长治久安。基于以上的考虑,唐朝继承并发展了隋朝的科举制,并使这一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唐高祖五年(622 年)的选举诏令标志着以面向社会,自由报考,公开竞争为特点的科举制度的正式建立。
  1.考生来源与报考手续
  唐代考生来源主要有三个:一是学校出身的曰“生徒”;二是通过州县地方 选 拔考试而选送的“乡贡”;三是皇帝亲自选中的考生"制举"。实际上考生的主要来源只有二个,即生徒和乡贡。
  关于报考的手续问题。
  唐代的科举考试分两级进行,即地方州县及中央官学的预试和尚书省的省试。唐代科举考试的程序是:乡试(州、县的地方考试)--省试(尚书省的礼部考试) --吏部复试。
  2.考试科目及内容
  唐代科举,设科繁多。据《新唐书?选举》载:
  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经,有俊士,有明法,有明书,有明算,有一 史,有三史,有开元礼 ,有道举,有童子。而明经之别,有五经,有三经,有二经,有学穷一经,有三礼,有三传 ,有史科。
  其中常设的科目主要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等科。这些科又称常科。
  3.考试方法
  唐代科举考试的科目虽多,但方法却只有五种,即口试、帖经、墨义、策论、诗赋。
  4.唐代科举制度的作用、流弊及影响
  隋唐统治者创立并实施科举制的根本目的在于加强皇权,扩大统治基础,从而巩固中央集权制的封建国家制度。而科举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也确实起到了这样的历史作用。
  首先表现在选举用人的大权集中到了封建中央的吏部,加强了皇权。自实行科考以来,一般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父教其子,兄教其弟,无所易业”,他们专心致志地考科举,尤以“进 士为士林华选,四方观听,希其风采”,增强了朝廷的凝聚力和社会发展的稳定性。
  其次是有利于思想的统一。科举选官有了统一的内容和共同要达到的标准,全国上下欲通过 科举做官的人们将竭力适应并达到这一标准,这就在有形无形中起到了统一思想的作用。再次是较广泛地向地主阶级的各阶层和广大平民子弟打开了入仕的途径,使过去的所谓寒门 ,亦即中小地主和社会一般平民通过科举获得了参政的机会,甚至获得了高官厚禄。唐代科 举 制实行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选士原则,通过严格的考试选拔出大批出类拔萃的人才。

  唐代科举制的实施(2)
  唐代科举制虽然在当时历史条件下起过积极的进步作用,但其缺点和流弊也是显而易见的。从表面上看,它是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但实则不尽然。考生能否被录取,并不完全取决于 卷面上的成绩,这突出表现在当时通行的“通榜”和“行卷”等做法上。
  所谓“通榜”,即主考官可以采访举子在社会上的才德声望,制成“榜贴”(名单),有时主 考官委派专人进行这种采访,叫做“通榜贴”,简称通榜,供主考官录取时参考。在采访过程 中,社会名流,文坛巨子,达官贵人的推荐延誉是非常重要的。有时在考试之前,主考官就已 经根据“榜贴”内定了及第者、列甲科(上等)者,乃至状元的人选。例如《唐摭言》卷六《公荐 》载:崔郾知贡举,太学博士吴武陵向他推荐杜牧,极力称赞其《阿房宫赋》之佳,建议取为 状元 。崔郾答:状元以下前四名皆“已有人”。吴武陵说:“不得已,即第五人。”于是杜牧乃得名列第五。有人向崔郾提出异议说杜牧品德不端,崔郾说:“已话吴君矣。牧虽屠沽,不能易也。”姑且不论杜牧是否符合录取状元的条件,而这种做法却说明了考试本身成了走过场, 这无疑是给达官显贵等权势者的子弟大开了方便之门。
  所谓“行卷”,即是举子在考试前,将自己平时所作的诗文择其佳者汇集成册,投献给当时 的 名公巨卿、社会贤达,求其赏识,制造声誉,向主考官推荐。往往投献一次不够,还要投二 次、 三次,称为“温卷”还有举子直接向主管考试的尚书省礼部投卷,称为“省卷”,又称“公 卷”:,供知贡举官参考。据史料记载,唐代一些著名的文人在考前都有过这样的活动。但在科举实施过程中,“行卷”、“温卷”的情况是比较复杂的。通过行卷可以看出举子的史才、诗笔、议论之高下,可以 增加考官录取的准确性。对于那些公正无私,致力求才的主考官和公卿名流来说,“行卷”是 全面了解,考察人才的较好办法,因而对于举子录取与否,行卷事实上比单凭考场一纸试卷 定 乾坤确有积极意义。但也有消极的一面,它又为请托、通关节、私荐、场外议定等提供了方 便。所谓“贵者以势托,富者以财托,亲故者以情托。”这种现象是屡见不鲜的。科举中有 些 弊端的出现是同当时社会政治上的腐败联系在一起的,尤其是随着考试竞争的日益激烈,则 营私舞弊的现象更是愈来愈严重。因此,防范营私舞弊便成了科举考试中一个突出问题。

  唐代科举制的实施(3)
  唐代统治者为了解决科场中营私舞弊的问题,曾实行糊名制,它始于武则天即位的初年。所谓 “武后以吏部选人多不实,乃令试日起自糊其名暗考以定等第。”实行糊名法是考试制度的 一项重大改革,有利于客观评卷,公正选拔人才。它为后日宋代全面推行弥封(糊名)制度开 辟 了道路。这种做法已为我们今天所吸取。此外还曾实行复试制,即怀疑考官取人不实时,则 派 专人进行复试。例如,穆宗长庆元年(821年),宰相段文昌、元稹等指责礼部侍郎钱徽取士 不 公,所取郑郎等十四名进士都是无才子弟。"寒门俊秀十弃六七。"于是穆宗令白居易等人 对郑郎等十四人复试,出题《孤竹管赋》,《鸟散余花落诗》,结果黜落十人,钱徽被贬江 州刺史,其它涉弊官员也受到处分。这种复试的做法,对于保证考试质量确有积极意义。
  唐代的科举考试对当时的学校教育的影响是十分深刻的。
  首先,科举考试直接影响着学校教育发展的兴衰。当然,就其根本而言,学校教育发展状况取决于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变化。但科举考试对其的影响是不可低估的。科举是国家选拔官吏 的制度,教育是国家培养人才的机关,二者既有一致性,也有冲突和矛盾。
  科举与学校之间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必须经过科举选拔,才能获得 吏 部试的资格,吏部复试后铨选合格人才才能授予官职。由于学校出身的生徒可以获得参加科举 考试 的资格,从而有从政为官的机会。加之唐代前期重视从两监出身的生徒中选拔人才,这就调 动 了地主阶级子弟,尤其是中小地主阶级子弟入学读书的积极性,促进了学校教育的发展,所 谓“五尺童子,耻不言文墨焉”。因此,唐代前期的官学在科举的推动下,无论是在数量上, 还是在质量上都有很大的发展。
  但是,从武则天时期开始,由于统治者偏重科举,而轻视学校,科举及第者很少从学校出身 的生 徒中选拔,则造成了学校教育在数量上的萎缩和质量上的下降,这是科举对学校教育的消极 影响,这种影响一直到清末。
  其次,科举考试对学校教育的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学校教育的培养目标主要是准备参加科举,因此,学校便逐渐成为科举的预备机关或附庸。入学读 书的目的就是为了"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这种读书的目的、教育的宗旨调侃着士人的心 态,决定着学生的人生定位。
  科举考试的内容成为学校教育的内容,科举考什么,学校就教什么。比如,唐代的国子学、太学和四门学的教学计划就是按照科举九经取士的标准安排的。科举考试侧重书判、策论和诗 赋,学校的教育内容也将以习字、习时务策和作诗赋为重点,为核心。
  科举考试的方法也是校内考核学生成绩所采用的主要方法,比如科举注重帖经、墨义,学校也采用帖经、墨义的方法考学生。科举注重策论和诗赋,学校则也考策论和诗赋。结果导致学 生只注意背诵经典章句,善辞赋而少实学,应试能力强,任事能力差,这是学校教育的消 极影 响。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科举考试也促进了学校教育内容的标准化和考试方法的多样化。
  科举制对学校的影响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其积极影响与消极影响并存。

  (三)、宋代科举制的发展

  宋代的科举制基本上沿用了唐制,但又随着变化了的形势有许多创新和发展。
  科举制创立于隋唐,成熟定型于两宋,在北宋达到最高峰,南宋则开始衰落。
  宋初为了网罗人才,进一步加强了科举考试,采取了一系列强化科举的举措。
  首先是增加了科举取士的名额。
  其次是提高了科举及第后的地位和待遇。
  再次是严格立法,完善考试制度,防范舞弊。
  具体表现为:
  一是不许朝廷官员推荐考生应试。宋代法律规定:“馆阁、台省官有请属举人者密以闻,隐匿不告者论罪”,“诸王、公主、近臣,勿得以下第亲族宾客求赐科名。”
  二是临时指定主考官,实行“锁院”制,宋代主考官年年更换。
  三是举行复试和“别头试”。
  四是实行“糊名”与“誊录”制度。
  以上办法都是针对科场作弊而制订的,它使中国古代的考试制度更加完善了,充分体现了公平竞争的原则,对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对巩固封建统治的基础,提高官吏素质是有积极作用的。?
  但是制度是人制订的,它可以被建设,亦可以被破坏。随着宋王朝的走向衰落和腐朽,“糊名 ”、“誊录”也很难防止考官营私舞弊。

  (四)、辽、金、元科举制度的演化

  1.辽代科举制
  辽代效法唐制,在科举考试中设乡试、府试和省试三级。
  辽代科举考试的时间,刚开始恢复科举时是每年考试一次,自辽兴宗时起,则是三年一考。 考试后的评卷程序和授官方法等基本仿效唐、宋二代的旧制,无明显变化。进士录取之后的等第,则依考生的成绩分为甲、乙、丙三等,也叫甲、乙、丙三科。一般录取名额为甲等5人 ,乙等6人,丙等2人。为了表示对科举考试的重视,为了收笼人才,扩大影响,增强政权的凝聚力, 辽代政府曾规定皇帝要亲自接见新科进士,并举行隆重的颁赐仪式,以使新科进士知道恩出 皇门,对皇帝感恩戴德。?
  辽代的科举考试制度主要是为汉人设立的。严禁契丹人参加。一则表示政府对中原先进文化 的尊重,以笼络汉族知识分子为辽政权服务;再则防止契丹人汉化。契丹人只要学会骑马射 箭、稳操军权,就可以永远居于统治地位。据说在辽兴宗时,耶律庶箴因为让儿子参加科举考 试而受到“鞭之二百”的处罚,由此可见辽代初年对契丹贵族参加科举控制之严。但后来,由于中原先进的文明对契丹人的渍染熏陶,由于科举范围的扩大,有许多契丹青年渴望学习先进 的汉文化,希望通过科举考试成为进步的、开明的文化人,这使科举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到辽 代后期,对契丹人参加科举考试的限制逐渐放宽,许多契丹贵族子弟参加了科举而及第。
  2.金代科举简介?
  公元1115年,女真贵族完颜阿古打在会宁(今黑龙江省阿城县白城)建立了金政权。公元1125 年 金灭了辽,1127年灭了北宋,1141年金与南宋偏安政权达成了“绍兴和议”,控制了淮河以北的全部地区。为了笼络汉族知识分子,金代在太宗天会元年(公元1123年),初次设科考试,次年又连续举行两次考试。1127年北宋灭亡之后,金又分南北两场举行考试,各以经义,词赋两科录取文士。南场录取进士150人,北场录取200人。至海陵王完颜亮时,废除了分南北两场考选的办法,对科举制作了统一的调整和布置,确定为三年举行一次,考试分为四个层次,即乡试 、府试、省试和殿试(或曰廷试)。考试科目为词赋、经义、策论、律科、 经 童科等,考试命题范围是五经三史的正文。在词赋、经义和策论三科中选的称进士;在律科 、 经童科中选的称举人。此外,金代科举还设立了临时性的制科。金世宗大定十一年(公元117 1年)首创女真进士科,专门招收女真人参加考试,其考试的内容、方法与录取程序等皆异于 汉人。但女真贵族也可以不通过科举考试直接按世袭法获得官位。?
  3.元代科举辑略?
  公元1206年,成吉思汗称帝,建立了蒙古汗国。公元1237年,成吉思汗之子阔台汗占领中 原 之后,听取中书令耶律楚材“儒术选士”的建议,开科取士,设经义、词赋、策论三科,规 定凡 专治一科不失文义者可通,汉族知识分子被俘为奴隶的,也可以参加考试,此时通过考试的 多达4030人。1260年,忽必烈统一中国之后,某些汉族官员曾多次建议设科考试,但 朝廷却始终 议而未决。直至1313年,元朝才正式规定科举考试的章程。
  元代与辽、金一样在文化教育上实行民族歧视政策。元朝统治者把其统辖的人民分为四个等 级:一等是蒙古人;二等是色目人;三等是汉人(包括契丹、女真及原来金朝统辖下的汉人) ;四等是南人,包括长江以南的汉族人和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元代的统治者规定,蒙古人、色目人只需经过两场较容易的考试就可以中进士第,汉人和南人要经过三场难度很大的考试才能中第。公布成绩时也分左右两榜公布,蒙古人、色目人作一榜,称为“右榜”;汉人、南人作另一榜,称为“左榜”。?
  元朝的科举考试也是三年举行一次,分三级递进:一是乡试(行省考试)。二是会试(礼部考 试) ,三是御试(即殿试)。殿试放榜后,元代皇帝将在翰林国史院赐宴招待新科进士。

  (五)、明清科举制的颓废

  1.多途取士?
  明代初年,由于重新建构起来的官僚机构对吏员的需要,采取了多途选士,科举考试、察举荐才和学校育人齐头并进。朱元璋还很有创建性地提出了老 少“参用”的唯才是举的政策。但为了防止负责荐举的各级官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朱元璋 明令“严选举之法,有滥举者逮治之”。?
  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下诏实行科举取士,连续举行三年,但由于科举所得之士皆为年少的青年后生,缺乏实际的任事能力,使朱元璋颇感不满,所以自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起便暂停科举。停废科举之后,明王朝十分注重荐举取士和兴学育才。然而荐举的情况也并不比科举好多少,甚至不如科举,经过反复比较权衡,明王朝又决定恢复科举制。
  2.科举程序?
  明清科举考试最重视进士科。其考试程序大体有四:?
  首先是“童试”。童试是预备性质的考试,即预考。考生不论年龄长幼皆称为“童生”或“ 儒童”。童生先参加地方的州、县级考试,由州、县长官主考,童试预考通过以后称为“生员”,也叫“庠生”,通称“秀才”。
  第二步是“乡试”。“乡试”是省一级的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称为三年一“大比”。由于考期定在农历八月,所以又称“秋闱”。乡试第一名叫“解元”。所谓“解”是“发送”的意思,即由地方 考取了将送往京城参加“会试”。所谓“元”是第一的意思。乡试第二名叫“亚元”。第三 、四、五名叫“经魁”。第六名叫“亚魁”。其他称“文魁”。
  明代还出现了“洞学科举”的现象。所谓“洞学科举”就是分配给书院若干名额参加科举考 试。
  第三步是“会试”。“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性考试,考试时间是在乡试后第二年春天 的二月份举行,所以又叫“礼闱”或“春闱”。参加会试的必须是乡试中试的举人。?
  会试分三场进行,分别在二月份的初九、十二、十五三日进行。
  第四步称为“廷试”或“殿试”。参加殿试的必须是会试的及第者。举行殿试之际,皇帝要 亲策于廷,直接主持,以表示取士用人的大权掌握在皇帝手里,是恩出皇门。但一般而言殿 试 只是一种形式,表示朝廷对人才的重视,这级考试没有去留,只有名次的升降。殿试考中分 一 、二、三甲,统称为进士。进士放榜时,要在殿前举行唱名典礼,由皇帝亲自宣布进士名次 ,称传胪。放榜后,皇帝亲自赐“恩荣宴”。殿试一甲三人,曰状元、榜眼和探花,统称“赐进士及第”,放榜后即刻授予官职,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和探花授翰林院编修。二甲若干人,“ 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叫“传胪”,在乡试、会试和殿试中皆得第一名,称为“连中三元”,是人生的最高荣誉。

  (六)、科举制度的废除
  清光绪31年,即公元1905年,上谕废止科考。从公元605年隋炀帝大业元年设进士科开始,在中国延续了1300年的科举制度正式退出了历史舞台。

请问古代各朝代科举考试内容是什么,特别是进士科?

科举的考试内容
隋、唐、宋
隋炀帝 时的科举分两科,一称明经,另一称頲士。虽然唐代大大增加了科目数量,?明经和进士仍是选拔官员的主要科目? 明经科的主要考试内容包括帖经和墠义。帖经有点像现代考试的填充,试顠一般是摘录经书的一句并遮去几个字考生需填充缺去的字词;至於墨义则映一些关於经文的问答。进士科的考试丠要是要求考生就特定的题目创作诗 、 赋 ,有时也会加入帖经。 唐高宗 时代以后,进士科的地位慢慢超越了栎经,成为科举中唯一的重要科目。造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进士科考生需蠁发挥创意方能及第,而明经只需熟读砓书便能考上。而且进士科的评选标准砚严格,考上的人数往往只是明经科的堁分之一。当时曾有一句说话:「三十蠁明经、五十少进士」,道出了进士科砄难度。 另外,在武则天时代开始,亠设立了 武举 考试,用以挑选武官。 宋代大部份晠间的科举内容与唐代分别不大,但 王安石 执政时,曾对科举制度进行改革,把堖经、墨义和诗赋等考试都取消了,改砺以经义 (解释经书) 、论 (对时局的评论) 和策 (提出解决时弊的办法) 作为考试内容。然而, 苏轼 等人对该项改革提出了强烈的抗议。

元代的科举虽然对自身的统治影响不大,但它的内容却有重大转变。第一是 科举不再分科,专以进士科取士。第二考试的指定读物有所变动。新的规定 ,如果经义的考试内容包括 四书 ,则以 朱熹 著述的《四书集注》作为主要的依据? 这两项改动并没有随 元朝 而消亡,而是成为明、清两代 八股文 的基础。
明、清
明清时期科举考试在乡试及会试皆以 ??书的内容命题,要求考生以古人的语 ??阐述经义,「代圣人立言」,用 八股文 作答。八股文有很多格式上的要求,栵为讲究形式。只有到了科举最后一关?用以决定名次的殿试,才会改为考时堙策问。但是考生答策的内容很多时都?不重要,清朝的皇帝便惯以试--的书泠取定殿试名次的高低。 热衷科举的人 识 四书五经 ,其他以外的知识,统统都成了「杂堸」,很多读书人都是一概不通。讽刺砑举的小说 儒林外史 中便记载了这样的一个笑话:有人对栎朝的进士--开玩笑说:「今下如果是 四川 的 苏轼 来考,文章亦只能是第六等了。」--筠道「苏轼既然文章不好,考不上也罢亠。」原来他竟然不知谁是苏轼。 而就 是对四书五经的内容,科举亦只要求求循前人的思想,以华丽词藻作出合乎式的漂亮文章;不求有独立思考、创新见解。考生的实际见识和才学在八股文的要求下反而被忽略。於是不少考生舍四书五经,专门钻研为应付考试 ,称为“帖括”的八股文范文选刻 。当时一些人称八股文为「敲门砖」意即考取功名后便可弃之如敝屣。曾经有人将八股文与「 鸦片 」、「 缠足 」并列,认为是荼毒中国人的三大害? 晚清时力主废除科举的 康有为 与 梁启超 两师徒,可算是一对才学与考试成绩?相乎的典型例子。 梁启超十二岁便兠学成为秀才,十七岁举人,被称为神章,算是科举得意。但梁启超中举后自诚「帖括之外不知有所谓经史也」,遇覠康有为才发现原来自己一窍不通,反耠要拜老秀才康有为为师。相反,康有炠书香世家,家中有--,年少已熟读经史子集古今典籍。虽然康有为名满广东,但他十六岁成秀才,获贡生身分后 是乡试六试不售,失意科场二十载。十六岁时方才时来运转中举人,得以徒弟梁启超一同上京赴考,会试最终以首名及第成为会元,高中进士。

中国古代科举考试有哪些名次?

院试又叫童试,县级考试,童生参加,考上为生员,即秀才;?

乡试又叫秋闱,省级考试,生员参加,考上为举人;

会试又叫春闱,国家级考试,举人参加,考上为贡士 殿试 国家级考试,皇帝主考,贡士参加,考上为进士;

明、清殿试,分为三甲,第一甲三名,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皆赐进士及第;

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张挂黄榜公布,俗称为“金榜题名”。?

扩展资料: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科举,科举制、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士子应举,原则上允许‘投牒自进’,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长官特别推荐,这一点是科举制最主要的特点,也是与察举制最根本的区别。

科举制改善了之前的用人制度,彻底打破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的垄断;“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部分社会中下层有能力的读书人进入社会上层,获得施展才智的机会。但后期从内容到形式严重束缚了应考者,使许多人不讲求实际学问,束缚思想。

在中国,科举制从隋朝(一说唐朝)开始实行,直至清光绪卅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世界上最后一届科举考试结束于1919年的越南阮朝),前后经历一千三百余年,成为世界延续时间最长的选拔人才的办法。

中国古代规模最大的科举考场为江南贡院,占地超过30余万平方米。另辟有的中国科举博物馆是中国唯一反映中国科举考试制度内容的专业性博物馆,也是中国科举制度中心、中国科举文化中心和中国科举文物收藏中心。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科举考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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