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作纪律制度
学校工作纪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规范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是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使学校各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为加强工作纪律,提高办学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全校教职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与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提高业务素质,为人师表。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中(包括年级组、教研组,各处室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或为教育教学活动服务的其他活动),忠于职守,敬业奉献。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在职教职员工。
第二章 工作纪律与规范
第四条 教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遵守工作纪律。
(一)工作时间
1、学校各岗位的上下班时间及工作日安排,由学校按该岗位工作性质及需要,在法定范围内作出决定。
2、学校实行坐班制。
(二) 工作纪律及规范
1、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遵守各自岗位的上下班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旷课。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岗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打游戏、下棋、查看股市行情、上课接听或拨打手机等)或在校外兼职工作。
2、教职工因公、因事、因病不能按时到岗上班或不能出席会议者,事先必须请假,未经批准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3、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应着装整洁,端庄大方。
4、教职工在校期间,对来访人员应礼貌接待,热情服务,实行首问责任制。
第五条 各处室职工应为教学第一线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学校定期对职工的服务态度、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对一些反馈意见特别突出和集中,反映较大的,绩效奖酌情扣发,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工作质量仍无明显改进的,由校长办公会研究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条 教师应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和教学服务。学生和家长意见特别突出和集中,反映较大且教育教学质量差或明显下降的,绩效奖(含高考、中考质量奖)酌情扣发,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工作质量仍无明显改进的,待岗培训。待岗培训后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下列行为视为严重违纪:擅自脱离工作岗位;上课违规接听或拨打手机;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斥责家长;进行有偿补课或其它谋取私利的行为;违规收费;其他严重违反教育教学要求的行为。出现严重违纪行为报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处理,视情节扣发绩效、待岗培训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 对于处置不当或管理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给学校、学生家庭带来较大负面影响的,由校长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应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因触犯法律法规被国家机关追究和处罚,且对学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行为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教职工在工作期间应当对外维护教师群体及学校的良好形象。凡因个人原因严重损害教师队伍和学校良好形象的,由校长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应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造成损失的,据实赔偿。
第十条 教职工应保守学校秘密,严重违反保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校长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应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三章 考勤办法与要求
第十一条 行政办公室负责教职工出勤情况的登记备案、汇总上报。并不定期检查教职工的出勤情况和劳动纪律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 关于迟到、早退、旷工、旷课的界定
1、迟到:上课、早读、晚自习第二次铃声响后未到班为迟到;班主任按规定的到岗时间未到岗视为迟到;升旗仪式、教研活动、集会等集体活动,点名时未到为迟到;
2、早退:上课、教研、集会或其它要求到位的教育教学活动无故提前离开或无故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
3、旷工:无故超过半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未到岗或无故提前半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离岗为旷工一次;无故超过2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未到岗或无故提前2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离岗为旷工半天;无故超过4小时以上未到岗或无故提前4小时以上离岗为旷工一天。
4、旷课:有课时(含早读、晚自习课)上课铃响超过5-10分钟未到教室或无故提前5-10分钟离开为旷课半节,上课铃响超过10分钟以上未到教室或无故提前10分钟以上离开为旷课一节。
第十三条 对迟到、早退、旷工、旷课的处理办法
1、迟到、早退一次当月扣50元;
2、旷工一次扣半天日收入,旷工半天扣一天日收入,旷工一天扣两天日收入〔日收入=当月应发工资总金额(含各种津补贴)÷22天〕;
3、旷课半节按旷工半天处理,旷课一节按旷工一天处理;
4、上述情况还将纳入绩效考核。
第十四条 一月中累计有两天旷工或一学期累计三天旷工者,视为自动离职,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取消该学期绩效奖且不得要求学校进行任何补偿。
第十五条 教师因各种原因需要换课者,应提前一天向课程教学中心申请批准。凡是教师私下换课,双方每次各扣50元。
第四章 请、销假制度及休假规定
教职工休病假、事假、年假、婚假、丧假等,均须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 (办公室领取),连同其它有关资料送交直属负责人签署,再交行政办公室备案方可休假。
第十六条 病假
1、教职工请病假须提前请假,若情况不允许,应在当日上班时间1小时内(急诊和意外除外)致电其直属负责人说明请假事由,经批准后方为有效。且应于病愈复工后8小时内至行政办公室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2、教职工请病假需持医院证明。
3、职工在通过试用期后,每年可享有全薪病假,全薪病假天数规定如下:
普通病假,职工在学校服务:
二年以下 1天
二年至五年 2天
六年至八年 3天
九年至十二年 5 天
4、教师根据教龄,每年可享有全薪病假。
五年以下 1天
五年至九年 2天
十年至十四年 3天
十五年至十九年 4天
二十年以上 5 天
如该年度( 1月至12月)累积病假超过以上天数,工资将按:当月应发工资(含各种津补贴)÷22天×50%× 病假天数扣除。如属长期病患,将按国家规定处理。工伤不包括在以上限制之内。
5、若教职工患上传染性疾病,须在知晓病症后立即向直属负责人报告并向行政办公室提交由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报告或健康报告,学校将按国家规定处理。逾期不报,造成事故,学校可解除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
第十七条 事假
1、教职工请事假须提前申请,若情况特殊不能提前请假,应在当日上班1小时内致电其直属负责人说明请假事由,经批准后方为有效。且应于复工后8小时内至行政办公室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2、事假期间应自行安排好各项工作。
3、事假每天扣:当月应发工资(含各种津补贴)÷22天。
第十八条 年休假、工伤假
1、教师除暑假及寒假外,没有年休假。
2、其他职员及工人等根据学校具体情况按法定年休假标准执行(年休假安排在寒、暑假中)。
3、工伤假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婚假、产假
1、按照劳动法规定,加入学校满一年的人员结婚可享受连续3天的婚假。
2、女教职工享受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男教职工因妻子生小孩,可享受5天护理假。
4、产假包括周六、周日、法定假日及寒暑假。
5、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发给教职工基本工资和基本福利。
第二十条 丧假
1、父母、子女、配偶、配偶父母丧亡,可享受丧假3天
2、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配偶方)丧亡,可享受丧假1天
3、路程假: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丧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和基本福利,车船费自理。
第二十九条 病、事假请假程序及规定
1、部门主任以上人员病、事假,由校长签字批准,其他教职工病、事假3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批准。病假、事假3天以上,须报校长签字批准。
2、教职工在休假期间,发生的事故伤害不构成工伤,由教职工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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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班委的工作
第一条对班委会成员的要求
班级内部设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生活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心理委员,舍长。
班委要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高于其他同学的理论水平,有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能够广泛的团结同学,密切联系同学,积极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有一定的工作能力,能独立开展活动,并能较好的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是同学的表率。敢于坚持原则,工作积极肯干,责任心强,办事公道,克己奉公。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全心全意为同学着想。要充分树立班委的威信,坚持各项工作要以有利于同学们发展为首要目的,协调好老师与同学之间的关系。注意发掘班级内部潜力,调动每个同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其特长。开展有特色的、大家喜闻乐见的活动,使班委会真正成为班级的领导核心。
第二条班委职责
1.班长职责
1)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本班工作计划,做好月末、期终总结,对班委会全面负责
2)检查班委成员履行职责情况,督促其完成各项工作。审定班级机构的编制,依照班规考核和奖惩各委员,同学
3)时刻了解掌握全班同学各方面的状况,坚持定期和随时向班主任和导员老师汇报
4)负责组织评先评奖工作
5)定期组织召开班委会及班会,落实班委会的决议
6)配合团支部搞好团的工作,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配合院团委学生会做好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8)抓好班级安全稳定工作
9)对外代表班级进行班务活动,管理交际事务
2.团支部书记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研究制定本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全面负责团支部的工作
2)负责主持和组织政治学习
3)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4)做好民主评议、年度注册等团的日常工作
5)组织推优工作
6)负责团党员管理,团党员统计、新团党员编组、收缴团党费、接转团党员组织关系
3.学习委员职责
1)督促和检查收发作业情况,了解完成作业情况,通知考试相关事宜
2)负责课堂,会议考勤
3)做好师生沟通
4)负责班上领发教材和学习费用的收取
5)期中、期末考试后,对班级成绩进行可行性分析,找出前一段工作的不足,针对同学的成绩进行新阶段的工作
6)做好信息管理员相关事宜
4.组织宣传委员职责
1)负责或协助年级办,分团委,团支书,文艺委员,体育委员开展班级团学活动,文艺活动、组织写好策划书
2)做好学校或学院重大活动的宣传工作,做好团支部的宣传报道工作,如班里的博客,微博建设等等
3)负责组织,发动本支部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比赛活动,如演讲赛、书法绘画比赛等
4)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5.生活委员职责
1)确保助学金等补贴及时、准确的发放到每位同学手中
2)做好本班学生宿舍的卫生管理工作,为同学创造良好优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积极鼓励支持本班宿舍参与卫生先进宿舍或文明宿舍创建活动。大力宣传发动同学开展争创文明宿舍的活动,促进同学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证大家的身体健康
3)对班级班费的管理,在帐目管理上要清晰,定期公开,增加透明度
4)从生活方面让同学感到集体的温暖,特别应照顾好外地同学以及特困生的生活,掌握他们的情况,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加强同学间的联系,促进班级建设
6.文艺委员职责
1)发动和组织全班同学积极参加课余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活动
2)组织举办各种文化娱乐讲座及鼓励同学们参加学校娱乐组织,陶冶艺术情操,提高同学们的娱乐欣赏能力和艺术修养
3)组织举办各种文化娱乐活动,如晚会、舞会、联欢会等,搞出我班有特色的活动
4)发现班级文艺骨干,鼓励有特长的同学积极参加各种表演、比赛,为班级争光添彩
7.体育委员职责
1)做好体能测试,运动会等相关事宜
2)定期组织班内的小型比赛或其他班进行比赛,可组织班级单位的小单项队,如足球队、篮球队等。并致力于培养班级体育骨干
3)根据校、院的安排组织班内的体育活动,以达到增强班级凝聚力的目的
4)组织班级同学进行适当的体育锻炼,提高全班同学的身体素质,搞好运动会的后勤工作
学校规章制度是什么?
学校规章制度是严格执行每周一升国旗制度。认真实施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在学生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利用德育基地歌曲影视宣传栏等对学生进行教育,严格执行每周一升国旗制度搞好少先队工作,发挥少先队的德育功能定期召开少代会。
学校规章制度的优点
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自救等教育,严禁发生违法犯罪现象,防止各类意外事故发生,认真执行体育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制度,定期体检定期召开运动会,做好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优秀班集体优秀中队星级少年的评选工作。
完善国旗下讲话制度,使国旗下讲话成为教育学生的重要途径,建立健全德育工作指挥系统,加强德育教师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对班主任进行培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礼仪常规建立健全德育工作制度促进良好校风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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