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在国外结婚需要带什么证明材料

涉外婚姻 2023-02-26 20:15:52   点击量 : 9473  

作者 : 生活常识网整理

中国公民在国外结婚需要带什么证明材料

一、中国公民在国外结婚需要带什么证明材料

1、提交双方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国外的证明需要公证机构公证;

2、申请人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申请人未婚夫妻的证明;

3、提交国外人员出具前往国机构公证或者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要求国内人员去完婚的证明;

4、有效入境证明

如果对方是生活在海外的侨民,需要以下手续:

(一)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二)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三)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和男女双方的照片。对上述证件齐全者,经婚姻登记部门审查了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准予结婚,将在一个月内办理结婚登记,发给结婚登记证书。中国人和外国人办结婚登记手续,实际中肯呢过涉及到的问题会很多,因为法律中也明确规定六种情况下的中国公民是不可以与外国人结婚的。那么,对于外国人的身份证明也需要具体的了解,为婚后的生活给予安全的保障。您要是在生活中存在这样困惑的问题,建议您咨询婚姻家庭律师,帮助您解决纠结。

二、中国公民在国外结婚需要带什么证明材料的申请程序

1、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出国申请表格;

2、填写表格,提交申请证明材料,以及本人户籍证件,免冠照片,回答相关问题;

3、20个工作日后会得到批准申请人与否的决定,审批成功后,带护照去前往国驻华使领馆申办签证;

4、获得国外签证后,前往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或者短期出国人员申请单;

5、出境;

中国公民在国外结婚了,回国之后还需要进行婚姻证明,以承认国外结婚的法律效力,等于是需要办理两次结婚手续那么麻烦。中国公民在国外结婚,回国之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可能你还不了解这时可以找生活常识网律师一对一为你讲解。

中国公民在国外结婚需要带什么证明材料?

中国人在外国结婚所需要办理的材料,最基本的就有双方的婚姻证明材料以及相关单位的户籍证明,还需出具两国使馆完婚的证明等等,这些都是需要准备好的材料,只要材料齐全就可以在国外进行结婚了。

实际上中国在外国结婚的材料手续这些非常繁杂,不像在本国结婚材料就比较的简单,而且办理的流程也还是非常的复杂的。

一、所需材料

当然所需要的材料有提交双方婚姻状况证明材料,这一个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前提,当然国外的证明需要公证机构公证了之后才可以,其次还需要申请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申请未婚夫妻的一个证明为了重新开具,证明是需要这一点,其次提交国外人员出具前往国机构公证或者我驻外使馆,需认证要求国内人员去完婚的证明。最后一个就是需要有效的入境证明。

二、所需手续

一般索要办理的手续,有本人的护照或者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等等,但是没有国籍的就可以不用交了。还需要本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住旅游证,最后还需要是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工作所在单位,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等等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申请和结婚的证明等等。

三、办理流程

只要将所有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各种证明准备好以后去国外提交相应材料,一般会在20个工作日以后得到相应批准,只要批准成功以后,带着护照前往国驻华使馆申请签证,获得国外签证以后,前往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或者短期出国人员申请单,只要一系列的手续办完就可以合法合理的在国外进行结婚。

中国人在外国办理结婚证需要哪些证件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登记结婚的几项规定》。按照这个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侨)在中国境内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时,当事人须持有下列证件:
中国公民:1、本人的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 ( 未婚、离婚、丧偶;下同) ;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外国人: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外国侨民: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和男女双方的照片。
对上述证件齐全的结婚申请,经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了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和中国公民不属该规定中禁止与外国人结婚的人员,准予结婚,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一、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侨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本规定的有关条款。
三、申请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甲、中国公民:
(一)本人的户籍证明;
(二)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下同)、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乙、外国人:
(一)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二)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三)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丙、外国侨民:
(一)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二)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三)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四、下列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一)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人员;
(二)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
如果是在国外结婚的话,则要遵照当地婚姻缔结的相关法律办理相应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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