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社保常识 2023-07-20 12:54:00   点击量 : 2076  

作者 : 生活常识网

重庆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重庆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重庆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为:

1.门诊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可报销60%、二级医疗机构可报销40%(起付线200)、三级医疗机构不予报销;

2.住院报销比例:一档参保人在三级医疗机构可报销50%,二级医疗机构可报销70%;二级参保人在三级医疗机构可报销55%,二级医疗机构可报销75%。

参保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符合重庆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的自付费用首次或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由大病保险按比例支付。

重庆医保报销比例

2021年重庆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政策(报销比例、大病起付线等都发生了调整)

职工大额和居民大病保险报销
其中自付费用指参保人员住院和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门诊发生属于居民医保基金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初次报销后,再由参保人员负责支付的费用。
那么,参加医保后可以在全市任意一家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吗?重庆市医保局表示:参保人在参保所在区县(区域)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其他区县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自由选择(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作为一个区域)。如果参保人自行在其他区县(区域)内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而没有向参保所在区县医保局备案,住院起付线提高5%,同时报销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
关于住院报销
住院报销分为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居民医保叫大病)两部分。大额和大病保险住院时和基本医保一起直接结算,不需要单独申请。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的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基本医保支付限额4万7千元;居民基本医保支付限额一档8万元,二档12万元。
职工医保一年内多次住院的,每增加1次其住院起付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降10%;降低后,三级医院不得低于620元/次,二级医院不得低于260元/次,一级医院不得低于100元/次。举例来说:王先生2019年3月第1次在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是880元,5月第2次住院起付线就是792元,第5次及以后(当年)住院都是620元的起付线。如果王先生第1次在三级医院住院,第2次是在二级医院住院,第2次住院的起付线是396(440-440×10%=396)。
同时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参加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和未成年人住院分别有不同的报销标准。大学生报销政策,未成年人住院,在同档居民医保统筹报销比例基础上上浮5%。

2022年重庆医保报销标准一览 2022年重庆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2022重庆医保报销比例
??????一、医保基础常识
??????1、起付线
??????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门槛费,即达到一定费用才能报销。没有达到的就由自己承担。
??????2、医保报销目录
??????医保报销目录分为三类,不同类别报销方案不一样。
??????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一)、住院报销比例
??????居民医保一档参保人员住院范围内费用在基本医保起付标准以上至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一档参保人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50%(原为40%);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70%(原为65%)。
??????二档参保人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75%(原为72%);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55%(原为50%)。
??????未成年人在上述基础上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的自付费用首次或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由大病保险按比例支付。

重庆居民医保儿童报销比例标准

儿童参加的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比成人高5%。重大疾病门诊起付线一年内只计算一次,按就医的医疗机构的最高等级计算。儿童患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的医保待遇,有专项法规法定的,按相关资料执行。

门诊报销比例:

重庆儿童门诊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65%、二级医疗机构45%。

居民医保参保人在重庆市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费用按法定纳入普通门诊统筹。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会办医疗机构。

未成年人可在三级儿童医院或妇幼保健医院门诊就医,按照在二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和支付限额进行报销。

住院报销比例:

未成年人住院报销比例比成人高5%,即一档参保人员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8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7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55%;二档参保人员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60%。

重庆新生儿医保参保方式

独立参保:

独立参保是指法定监护人没有参保,或者参加的是职工医保不是居民医保,需要单独给新生儿办理居民参保手续。法定监护人参加了居民医保,新生儿也可以独立参保,独立享受医保待遇。

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法定办理独立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

不独立参保:随法定监护人参保

出生当年随法定监护人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享受监护人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不执行未成年人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就医时可持法定监护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医疗机构结算。出生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与监护人合并计算直至最高封顶线。

其法定监护人有多人参加我市居民医保并缴费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人随同参保。

全年享受参保补助:

在出生当年独立参保的新生儿,全年享受参保财补助,只缴纳个人应承担的费用。

重庆居民医保报销标准

一、报销条件:正常参保居民医保

二、报销办理地点:医保定点医院

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查询:点击查询

三、报销办理材料:医保卡等

四、报销范围:

重庆居民医保报销分为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

住院报销分为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居民医保叫大病)两部分。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时基本医保的统筹基金和大额(大病)保险基金是一起直接结算的。

五、报销流程:在医院用医保卡联网报销即可。

六、报销比例:

(一)门诊报销比例:

1、一级医疗机构60%;

2、二级医疗机构40%;

3、三级医疗机构不报销。

(二)年报销限额:

1、一档参保人300元;

2、二档参保人500元。

(三)起付线标准:

1、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

2、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

3、三级医疗机构不报销。

住院

报销标准如下:

起付线是“基本医保”的起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支付职工的住院医疗费和特殊门诊医疗费,并实行统一的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职工个人负担。(俗称门槛费)

基本医疗保险医保住院报销标准:

从2023年1月1日起,将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16901元/人·年。

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2023年度)

类别起付线(元)一档二档

三级医疗机构80050%55%

二级医疗机构30070%75%

一级医疗机构10080%85%

报销限额(封顶线):一档参保人8万元,二档参保人12万元。

未成年人在上述基础上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的自付费用首次或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由大病保险按比例支付。

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标准

从2023年1月1日起,将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16901元/人·年。

最高报销限额:20万元/年。

法规范围内报销比例:符合重庆市大病保险报销的自付费用,首次或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60%。

自付费用指参保人员住院和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门诊发生属于居民医保基金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按法定初次报销后,再由参保人员负责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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