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次责任伤残还按比例分配吗
一、主次责任伤残还按比例分配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划分为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残赔偿也是按比例承担的。一般情况下先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承担,超出限额的部分,由责任人按责任比例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十一条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告知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
(二)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请求及理由;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二、交通事故受伤怎么评定伤残等级
首先,受害人要确定伤残等级评定的时间。
交通事故受伤的,一般可以在基本治疗期满、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可能等情况下,在当地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来鉴定。
其次,受害人要确定伤残等级评定的申请人。
一般鉴定机构不接受个人委托,这时可以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律师事务所来委托鉴定,也可以起诉到法院后由双方共同申请由法院委托鉴定。
不过,建议是诉到法院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更为妥当。
最后,受害人进行伤残等级评定按以下步骤进行:
1、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导致残疾,在治疗终结后,到具有伤残鉴定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2、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鉴定机构进行评定,或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
3、伤残鉴定机构在二十日内完成伤残鉴定。需要延期的,要得到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才可以延长十日。
4、伤残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评估,之后出具书面结论,由相关人员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鉴定结果后,在两日内交给当事人。受害人对伤残鉴定有异议的,在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6、受害人自行委托伤残鉴定机构评定的,对评定结论有异议的,在三日内另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评估。还要告知交警部门予以备案。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伤残的,如果交通事故划分为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伤残赔偿的数额,由责任人按各自责任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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