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不要吗
理赔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不要吗
理赔时可以不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需要,保险公司会按照事故责任进行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保险责任
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不配合怎么办
一旦立案交警部门通知当事人去签收事故责任鉴定书,就说明立案交警部门已经做出对该起事故的责任鉴定,当事人签不签都不会改变这个责任鉴定。签字只是表示你知晓了这个鉴定,并非接受了这个鉴定;不签收交警会在一周内邮寄到你住址视同你签收或直接写“拒签”,这样反而会使你陷入被动,有可能失去这份核心证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证据,但是与物证、书证、勘验笔录等不一样,它是专业人士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来确定当事人是否应该承担一定责任的公文书证,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
举个简单的例子,驾驶人有违法行为,没有在交警开具的处罚单据上签字,并不代表该违法不存在,你就可以不去交罚款了。
所以不管你认不认可这份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书,先签了拿到原件再说。
如果对方当事人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交警部门可以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向你出具一个单方面的事故认定书,你可以据此向法院进行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法院起诉之前所花费的一些修理费用,你可以先行垫付,之后再通过诉讼向对方当事人进行追偿。如果他购买了其他的商业保险的话,也可以先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再由保险公司通过诉讼向对方车主进行追偿。
理赔时可以不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在理赔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非常的重要,有了它才能够确认自己在事故中的责任从而获得相应的理赔。对于自己拿到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结果有异议认为与事实不符,可以在线咨询生活常识网律师。
车险理赔必须要责任认定书吗?
保险公司在理赔时是需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来进行理赔的。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一)交强险的保险单;
(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五)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六)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七)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七条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拒收吗
解答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可以拒收。事故认定书只是交通事故处理的责任划分,即使当事人拒收的,只要交警作出了事故认定书,那么对责任的划分需要按照事故认定书来处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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