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车祸中负全责
哪些情况下车祸中负全责
一、什么情况下车祸中负全责
1、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7)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2、按照法律规定,现实中有以下情形一般认定为承担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方法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有以下三点:
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
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2、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3、当事人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认定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交通违章行为在事故发生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主要是根据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来判定的,而路权原则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大小的根本原则。其先后程序如下:
(1)违反各行其道规定的;
(2)违反让行规定的;
(3)违反交通规则其他规定的;
(4)违反交通安全原则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什么情况下车祸中负全责”问题进行的解答,发生交通事故后,认定全责的情形有很多,例如酒驾造成交通事故,另一方没有违章的,酒驾方就要承担全部责任。读者
交通事故负全责的33种情况
交通事故负全责的33种情况如下:
(一)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二)遇放行信号未让先被放行车的。
(三)遇放行信号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和被放行的行人的。
(四)遇停止信号右转弯和T形路口直行车未让被放行的车辆、行人的。
(五)支路车未让干路车的。
(六)支干路不分的,同类车未让右边无来车的车的。
(七)支干路不分的,非机动车未让机动车,非公共汽车、电车未让公共汽车、电车的。
(八)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车未让直行或右转弯车的。
(九)进入环形路口车未让环形路口内车的。
(十)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未按规定让行人的。
(十一)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未让非机动车的。
(十二)机动车驶入人行道未让行人的。
(十三)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未让机动车的。
(十四)非机动车驶入人行道未让行人的。
(十五)非机动车在人行横道内行驶横过车行道,未让机动车、行人的。
(十六)行人进入非机动车道,未让非机动车的。
(十七)行人进入机动车道,未让机动车的。
(十八)行人横过车行道未走人行横道、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
(十九)机动车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的。
(二十)机动车违章进入公交专用车道的。
(二十一)公交专用车违章进入其他机动车道的。
(二十二)辅路车未让主路车的。
(二十三)其他违反借道行驶规定的。
(二十四)违反禁行类的禁令标志或禁止标线的。
(二十五)违反导向类的指示标志或指示标线的。
(二十六)逆向行驶的。
(二十七)违章掉头的。
(二十八)违章会车的。
(二十九)违章超车的。
(三十)在机动车道或高速公路上违章停车的。
(三十一)机动车驶入交通管制车道的。
(三十二)违章进入高速路、快速路的。
(三十三)倒车、溜车发生事故的。
车祸全责情况有哪些?16种情况下是全责
; 发生车祸事故,责任的划分可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即我们常说的全责主责次责同责,同等责任就是双方责任同等,五五开。虽说每一起交通事故的实际情况和严重程度都不尽相同,责任划分也相当复杂,在下面的16中情况下是全责。
全责十六种情况:
1)追尾前车(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
3)倒车、溜车发生交通事故(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撞刮擦;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
6)进入唤醒路口的车未让使出或在环形路口内行驶的车辆;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隔离实线发生事故;
8)逆向行驶(逆向行驶本就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交通事故;
11)冲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区域即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
13)碰撞依法可暂停、停放的车辆;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
15)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符合上述全责十六种情况的,会被判定为交通事故全责。一般就是违反交通法规的、违反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的、未按规定让行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然是违规车辆全责。
发生交通事故后,若一方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现场证据,导致无法查明事实的,需要负事故全部责任。由于当事人主观上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比如故意在人行道上撞人),或因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交通事故且其他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也是全责。
造成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需要对机动车驾驶员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裁决之日起生效。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二年内不准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发生交通事故会被吊销驾驶证的几种情况:
1)驾驶的车辆是拼装机动车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
2)查出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
3)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生活常识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sy56.com/sgrd/26218.html
下一篇: 车主不是驾驶人是否需要担责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15053971836@139.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