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驾出事故如何确定责任承担
代驾出事故如何确定责任承担
无偿代驾:按帮工关系处理
无偿代驾通常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在这种情况下,代驾者和车主是一种无偿帮工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使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故一般情况由车辆所有人负责,但当代驾者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也会承担连带责任。
雇人代驾:按雇佣关系处理
车主临时花钱雇人代驾,双方之间形成雇佣关系。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除按照车主投保的险种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外,超出的部分一般由车主负责。但是,如果代驾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代驾:按委托关系处理
车主事先和代驾公司签订代驾服务书面合同,双方系委托合同关系。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保险不足以赔偿的,赔偿责任由代驾公司承担。
酒店代驾:按消费合同处理
某些酒店会专门为喝酒后的顾客免费提供代驾服务,属于餐饮消费的延伸服务,是消费行为的延续,是消费者与酒店之间的消费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酒店提供的代驾发生交通事故,表明酒店没有尽到自己将顾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违反了合同约定,应由酒店承担保险赔付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案例重现:
案例一:无偿代驾由车主赔偿
廖先生和妻子开着自家的轿车,搭乘荣先生等老同学,到荣昌县万灵古镇赴宴。廖先生喝了酒,返回时便让滴酒未沾的荣先生代为开车,荣先生爽快答应了。当车行驶至荣昌县高速路口附近,意外发生———荣先生开车撞上了人行道上的行人蒋先生,蒋先生脑部、锁胸关节等处受伤。交巡警认定荣先生承担全部责任。因协商未果,蒋先生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介绍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荣先生无偿为廖先生代驾,属于帮工行为,廖先生是被帮工者。荣先生在无偿提供劳务的过程中,给受伤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当由被帮工人廖先生承担。又因荣先生驾车过人行横道,遇路人没有停车让行,有重大过失,法院判决,对行人蒋先生的赔偿,保险公司赔付后,不足部分应该由荣先生与廖先生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例二:有偿代驾公司承担责任
李先生参加婚宴一时高兴,喝了很多酒,就电话联系了某代驾公司,要求派人代驾。该代驾公司依约派代驾员钱某驾驶李先生的车把他送回家,并收取了代驾费用150元。但车辆在行驶到十字路口时,因对面灯光太强影响了钱某的视线,钱某避让灯光不小心撞到了路边正常行走的孙某,造成孙某大腿骨折住院。
后来经过交警部门认定,钱某对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孙某不负责任。孙某出院后,多次前往代驾公司进行索赔,但这家代驾公司认为钱某和李先生是雇用关系,钱某是在从事李先生的雇用合同中致孙某受伤的,损失应该由雇主李先生承担。孙某找到李先生,李先生认为,是这家代驾公司的员工钱某代驾发生的事故,并且交警认定钱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因此损失理应由这家代驾公司承担,自己不承担赔偿责任。看到双方互相推诿,无奈之下钱某只好向法院起诉要求双方承担相关赔偿费用。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该代驾公司和李某形成承揽关系,代驾司机钱某和这家代驾公司形成雇用关系,代驾司机在雇用活动中导致第三人损害的,作为雇主的这家代驾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判决这家代驾公司赔偿李某全部损失15万元。
代驾途中违章怎么处理?
交警提醒,交警处理违章时,一般按“谁开车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处罚,不区分开车的人是否属于代驾。如果交警不在现场,只能根据监控给车主开罚单,比如说超速、闯红灯、乱掉头等违章行为,代驾驾驶员没有主动来缴罚款,相关的违章信息则会记录在违章车身上,如果过了缴费日期,还没有收到罚款,最后受影响的还是车主。
代驾发生事故责任的承担如何确定
解答代驾发生事故责任承担的确定:代驾合同类似于承揽合同关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揽人在承揽过程中因自己的过错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承揽人独立承担责任。另因代驾者与代驾公司构成雇佣关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代驾出了交通事故应由代驾公司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代驾事故责任承担谁来承担责任
关于代驾出事故应由谁承担责任的问题,应分为四种情况:
(1)无偿代驾:无偿代驾通常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在这种情况下,代驾人和车主是一种无偿帮工关系。一般情况由车辆所有人负责,但当代驾者存故意或重大过失时,也会承担连带责任。
(2)雇人代驾:双方之间形成雇佣关系。如发生交通事故,除按照车主投保的险种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外,超出的部分一般由车主负责。但是,代驾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公司代驾:车主事先和代驾公司签订代驾服务书面合同,双方系委托合同关系。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保险不足以赔偿的,赔偿责任由代驾公司承担。
(4)酒店代驾:如酒店提供的代驾发生交通事故,表明酒店没有尽到自己将顾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违反了服务合同的约定。如果事故车辆没有保险或保险不足,应当由酒店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生活常识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sy56.com/sgrd/23427.html
下一篇: 汽车未投交强险事故车主负责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15053971836@139.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