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不清保险公司还用赔偿吗

事故认定 2023-03-11 20:16:53   点击量 : 2311  

作者 : 生活常识网整理

一、交通事故责任不清保险公司还用赔偿吗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清时,可以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处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所以,交通事故责任不清时,由保险公司予以赔偿,但是保险公司仅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超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不足以赔偿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3、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什么是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1、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首先是责任保险。由于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为标的,以填补被保险人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所受损失为目的,故可称为第三人保险或者第三者责任保险。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以汽车所有人或使用人对汽车事故受害人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为标的的责任保险。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又是强制的保险,即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所有应当投保的机动车的所有人都必须参加的保险,而不是当事人自愿购买的保险。

2、这样的强制责任保险除了法定(强制性)外,还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设立的目的不仅是为了通过分散风险的方式解脱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而且还是为了填补受害人的损害,使其得到快捷、公正的赔偿;

(2)保险公司开办此项保险业务不以营利为目的,在保费与赔付之间总体应做到保本微利;

(3)保险公司不得拒绝特定人群的投保(拒绝交易);

(4)保险公司不得将该法定责任保险与其他商业保险捆绑销售;

(5)保险金额与保费由保监会做出指导性规定并随着经济发展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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