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无人受伤要赔钱吗

事故处理 2023-03-17 20:12:06   点击量 : 11771  

作者 : 生活常识网整理

交通事故无人受伤要赔钱吗

一、交通事故无人受伤要赔钱吗

1、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受伤的,如果造成财产损失的,也要承担赔偿责任,由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赔偿。

2、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的范围如下: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二、交通事故车损评估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

2、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作出一个鉴定结论,出具《价格鉴定书》,并加盖鉴定单位印章。原则上鉴定结论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7天内作出,如情况特殊,经交警大队批准可延期7天。

3、价格鉴定书经交警大队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处理经办民警发给当事人。

4、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住处更改。当事人如对经确认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结论5天内向交警支队申请重新鉴定。交警支队受理后应及时转交同级价格主管部门重新评估鉴定,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有10天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重新鉴定书经交警支队事故处理科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

依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受伤的,如果造成财产损失的,也要承担赔偿责任,由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赔偿。

交通事故全责无人员受伤需要赔偿吗

解答交通事故中当事人被认定为全责,但没有造成人员受伤的情形中,仍然是需要对车辆的财产损害进行赔偿的。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交通事故无人伤交通费要赔么

法律分析: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受伤的,如果造成财产损失的,也要承担赔偿责任,由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赔偿。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的范围如下,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相比于车辆受损,当然我们谁都不希望在交通事故中有人受伤,也就是说,非营运性质的车辆坚持索要误工费的行为就是不合法的。可是,在配合交管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也可能和单位请假,因此造成的损失也可以主张合理的误工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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