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登记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 2024-12-05 20:09:30   点击量 : 1778  

作者 : 生活常识网整理

协议登记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协议登记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协议登记离婚时,财产分割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双方应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包括财产的归属、分割方式等。

其次,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平均分割。但根据具体情况,如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可能会少分或不分财产;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应归其个人所有,不予分割。

再者,不动产等价值较大的财产分割,应考虑其实际价值、市场价格等因素。同时,对于债务的承担,也应在协议中明确,共同债务通常由双方共同承担,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此外,如果在财产分割过程中存在争议或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寻求调解或诉讼等途径。在诉讼中,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作出公证的判决。总之,协议登记离婚的财产分割应合法、公平、合理,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夫妻离婚无共同财产离婚协议怎么写才有效

以下是一份夫妻离婚无共同财产的离婚协议模板:

《离婚协议》

男方:[男方姓名],[男方身份证号],现居[男方住址]。

女方:[女方姓名],[女方身份证号],现居[女方住址]。

男方与女方于[结婚日期]在[结婚地点]登记结婚,因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协商一致,自愿离婚。

一、双方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已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二、子女抚养:双方婚后未生育子女,不存在子女抚养问题。

三、财产处理:双方确认无共同财产,各自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

四、债权债务:双方确认无共同债权债务,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承担。

五、其他约定: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留存一份。

男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撰写离婚协议时,需确保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且各项条款清晰明确,避免模糊或歧义。同时,离婚协议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最好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由专业律师进行审核,以保障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离婚协议无财产纠纷怎么写才有效

离婚协议无财产纠纷的书写应包含以下关键要素以确保其有效性。首先,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等,确保身份信息的准确性。其次,协议应清晰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表达离婚的决心和态度。再者,详细列出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财产的情况,可逐一列举财产种类及归属,如房产已在婚前购置且产权清晰,无其他共同房产;存款已明确划分归属,无共同存款等。同时,对于债务问题也应予以明确,说明双方在婚姻期间无共同债务,各自债务由各自承担。最后,双方应在协议上签字,并注明签字日期。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留存一份。这样的离婚协议能够清晰地表达双方的意愿和财产状况,在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核和备案后,具有法律效力。

以上是关于协议登记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15分钟获得解答!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有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二、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十六条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五条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和平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和平离婚的,财产应当按照以下情形进行分割:
1、对于个人财产,夫妻双方无需分割,各自的财产直接归各自所有,但是,愿意将个人财产分割给对方的,会给予支持;
2、对于共同财产,应当按照双方的共同意愿进行分割,夫妻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应当对财产的分割进行协商,并且将协商后的分割方案写入离婚协议书,依法领取离婚证的,该分割协议立即生效,男女双方必须按照该协议中的方案进行分割。
离婚协议生效后,一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对方当事人按照协议书的内容分割财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确认离婚协议书是自愿签订的,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的,应当认定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会判决对方当事人按照协议书的内容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生活常识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sy56.com/lihun/62629.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15053971836@139.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Copyright © 2022-2024 生活常识网 版权所有
生活常识网所有文章及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客服邮箱:15053971836@139.com

备案号:鲁ICP备2022001955号-6 联系方式:15053971836@139.com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