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办理流程需要带什么资料

离婚 2024-12-05 20:09:26   点击量 : 14301  

作者 : 生活常识网整理

一、离婚手续办理流程需要带什么资料

离婚主要分为协商离婚以及司法程序离婚两种形式。

关于协商离婚的具体步骤如下:首先是签署离婚协议,这要求夫妻双方自行起草并签署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

其次便是提交申请,此阶段夫妻双方均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籍簿、婚姻证书等所有必要的资料原件,亲自前往自配偶身处之常驻户籍地所在的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接下来是等待冷静期,从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的三十个自然日内,若任何一方对离婚持有异议,皆可前往民政部门撤销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30天冷静期”。

最后是审查与颁发证书,在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之后,自第31日起至第60日期间,男女双方都必须亲自前往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离婚证书。

至于司法程序离婚的流程则包括以下几个环节:首先是提起诉讼,希望离婚的一方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籍簿、起诉状及其副本、婚姻证书等所有必要的资料原件,向被告居住地的基层法院提交立案申请。

然后是法院的受理与审理过程,法院在接到立案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应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而被告则应在收到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答辩状。

最后是判决结果的公布,如果法院选择当庭宣布判决结果,那么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向双方发送判决书;若是定期宣布判决结果,则应在宣判后立即向双方发放判决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异地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流程

1、若双方均赞同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则无须必须在原领取结婚证书的民政部门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而可选择前往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区进行办理。

2、但若双方对是否应采用协议离婚方式产生分歧,那么便需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此处的“住所地”特指其户籍所在地,然而如经常居住地点与其户籍所在地不相符的情况下,将以实际常居之地作为“住所地”进行讨论,即在经常居住地点达到一年以上的时间)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谋求离婚解决方案。

三、离婚流程及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离婚的方式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大类。

协议离婚的具体操作如下:首先,夫妻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缔结离婚协议。

在签署好离婚协议之后,双方需带上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等相关文件,亲自前往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的申请。

接下来是为期三十天的冷静期,在此期间,若任何一方对离婚决定产生疑虑或改变主意,均可前往民政部门撤销离婚登记申请,这也被称为“30天冷静期”。

最后,在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后,从第31天开始直至第60天,男女双方都必须亲自前往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书。

至于诉讼离婚的流程,其步骤如下:首先,希望离婚的一方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起诉状以及副本、结婚证等资料,前往被告户籍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交立案申请。

然后,法院在接到立案申请后,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而被告则须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紧接着,法院将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如果法院选择当庭宣判,那么判决书将会在十个工作日内发出;若是定期宣判,则会在宣判后立即发放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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