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办理异地离婚手续流程
一、苏州办理异地离婚手续流程
在苏州办理异地离婚手续,有以下情况和相应流程:
(一)协议离婚
1.如果双方有一方的常住户口在苏州,那么可以在苏州办理协议离婚。夫妻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如果双方常住户口均不在苏州,是不能在苏州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需要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二)诉讼离婚
1.如果夫妻双方在苏州居住满一年以上,一方可以向苏州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提起诉讼的一方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身份证明、结婚证、居住证明(如居住证等,以证明在苏州居住满一年)等相关材料。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按照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包括调解、开庭审理等环节,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二、民政局外地可以办理离婚吗
一般情况下,外地可以办理离婚,但有一定条件限制。
如果是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过,自2021年6月1日起,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试点地区,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是诉讼离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民政局能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吗
在一定情况下民政局可以异地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是协议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常住户口所在地之外的地方办理离婚,需满足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在该地有常住户口,或者夫妻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均不在该地,但其中一方持有该地的居住证且居住满一年以上,这样可以在该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是诉讼离婚,若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可视为异地办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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