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书15天后才能生效吗

离婚 2024-05-16 20:01:07   点击量 : 3698  

作者 : 生活常识网整理

离婚调解书15天后才能生效吗

一、离婚调解书15天后才能生效吗

离婚调解书乃由人民法院在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后,基于当事人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而达成的协议所制作之法律文书,其记录了调解过程及最终协商达成的协议内容,具备法律约束力,且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因此,离婚调解书并非仅仅在收到之日起的第十五日方能生效,而是自当事双方法人或代理人签署确认接受调停结果的那一刻起即已正式生效。

倘若当事双方面对面签署确认,即以同时签字认可的日期为准;若无法做到这一点,那么以最后收到调解书的一方所签署确认的日期作为生效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调解书撕坏了可以结婚登记吗

在离婚协议被撕毁后,仍然可以进行婚姻登记手续的办理。

在重新建立家庭时申请结婚证书所需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

2.户口登记薄的复印件;

3.提供婚姻状况的证明;

4.以无配偶及与任意一方当事人之间无直接血缘亲属且无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统一场合下签名确认的申明文件;

5.对于已离婚者,需出示离婚证书(即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作为特别证明。

离婚判决书多久生效?可以换离婚证吗?

一、离婚判决书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离婚判决书,一审判决书送达15天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的,即告生效;二审判决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离婚判决书的生效日期如下:

  (1)判决书自当事人收到之日的次日起计算上诉期间,采取公告送达的,从公告日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2)双方不是同时收到的,分别计算上诉期间;

  (3)一审判决上诉期间为15天,超过上诉期间双方均未提出上诉的,判决书生效;

  (4)上诉期间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期满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届满日期。

二、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如何办理?

  诉讼离婚后,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还需要配合裁判文书生效证明,以证明该裁判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因为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所以当事人不需要将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但离婚判决书要配合生效证明一起使用。

  当法院不主动出具判决生效证明时,当事人领取离婚裁判文书后,应在文书生效后及时向法院申请开具生效证明,以免日后办理相关事务时发生不必要的延误。

三、离婚判决书可以换离婚证吗?

由法院下发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与民政部门所颁发的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持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者,不需要再换成离婚证。离婚证与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的区别在于,婚姻登记系统里并没有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记录,因此如果再婚,除身份证或户口本外,当事人需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证明自己的单身身份。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判决书多久生效?可以换离婚证吗??的 全部内容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院调解书离婚几天生效

法律分析:调解书生效自签收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调解书30天了还没有下来

法律分析:调解书自你们双方签字后就生效了,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当场制作调解书给你们。如果没有,需要联系经办法官,一般都在一周之内。

调解协议符合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人民法院可以当庭告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民事调解书的具体日期,也可以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次日起十日内将民事调解书发送给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签收的时间不一致,则以最后一方签收的时间为生效时间。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生活常识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sy56.com/lihun/58927.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15053971836@139.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Copyright © 2022-2024 生活常识网 版权所有
生活常识网所有文章及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客服邮箱:15053971836@139.com

备案号:鲁ICP备2022001955号-6 联系方式:15053971836@139.com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