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诉讼费收费标准是什么?协议离婚调解期和冷静期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 2024-02-11 20:20:18   点击量 : 14458  

作者 : 生活常识网整理

离婚法律诉讼费收费标准是什么?协议离婚调解期和冷静期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法律诉讼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有关规定,夫妻二人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夫妻关系的,需要缴纳的诉讼费为50元至300元不等。如果诉讼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那么需要根据财产数额另行缴纳诉讼费:

1、如果夫妻共同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不需要缴纳;

2、如果夫妻共同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超过部分按照0.5%交纳诉讼费。

需要注意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规定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离婚案件中诉讼费用由原告缴纳,一般是原告在立案a时向人民法院缴纳,案件审理结束后,判决会明确案件的诉讼费用由谁承担,一般由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承担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二、离婚案子律师费怎么算

一般来讲,不涉及财产的离婚案件一审律师费3000-5000元。有财产纠纷的,还要按财产数来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师费,最终的律师费可以与律师确定。

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五百元到一千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如,在上海,有的律师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个离婚案件;有的律师起价却能达到一万。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目前,上海打婚姻官司收费的中等价位一般在五千元左右。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根据规定,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是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二是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三是当事人在诉讼中不论是增加或是减少诉讼主张的,法院最终均是按照确定的财产范围来收取当事人的诉讼费用。

三、协议离婚调解期和冷静期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协议离婚没有调解期,只有冷静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协议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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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离婚“冷静期”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对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属于创新之举,这是我国对遏制当前离婚率高居不下的立法举措。“冷静期”的设定确实能让一些头脑发热的人能够“冷静”一下,有效地避免一些轻率的离婚行为。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民法典实施之前,也就是到2020年底,夫妻双方协商好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是分分钟的事情。从明年开始,到婚姻登记机关再?办理离婚手续就有点麻烦了。

第一次到婚姻登记机关:需要两个人到场,同时递交离婚申请。

此时开始计算30天的“冷静期”。在这期间,任何一方都可以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离婚程序中止。双方都没有撤回申请的,第31-61天可以去办理离婚手续。

第二次到婚姻登记机关:仍需要两个人同时到场。

在第31-61天没有去办理离婚手续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超过这个时间的想再离婚的,那就需要重新提交离婚申请,再经过“冷静期”才行。

“冷静期”可以有效地避免一些轻率离婚行为,同时也给一些已经过深思熟虑办理离婚的人带来了一定的障碍。原来双方协商好离婚事宜,只需要去一次婚姻登记机关,现在至少就需要去两次了,还要耐心的等待三十天。有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自己去撤回离婚申请,也可以在三十天的办证期间故意不到场,让另一方无法办理离婚手续。对于那些夫妻感情早已破裂,一方想要真心离婚的来讲,“冷静期”也就变成了“焦虑期”,离婚成本大大增加,是对有些人无意义的折磨。

法院调解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法律主观:
法院调解离婚没有冷静期。冷静期只存在于协议离婚中。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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