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被告方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协议离婚怎样要回孩子抚养权

离婚 2024-02-11 20:19:59   点击量 : 6822  

作者 : 生活常识网整理

起诉离婚被告方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协议离婚怎样要回孩子抚养权

一、起诉离婚被告方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诉讼离婚被告需要如下材料:

1、答辩状,应当写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身份信息;

2、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3、诉讼答辩主张所依据的证据材料;

4、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被告不出庭能判离婚吗

一般情况不能够缺席判决,但是有以下情形的可以,第一,夫妻一方被法院依法宣告失踪的,另一半起诉离婚的,法院应该准予判决离婚。第二,离婚案件中,法院已经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送达了传票,依法传唤被告到庭,但是被告在没有正当合理的理由下仍不到庭的,或者在审理过程中中途退出法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因为婚姻属人生大事,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十分重视,在司法实践中,都要求被告出具书面的意见,但这还不够完善,法官还要确认书面意见确实是被告出具才行,因此被告应在开庭之前当面向法院递交书面意见,或对书面意见做公证,由代理律师递交给法庭,这样被告可以不再出庭。如果被告没有出庭,又没有提交书面意见,即使委托代理人,人民法院也会按照缺席对待,缺席判决,这样就会对被告极不利。

三、协议离婚怎样要回孩子抚养权

夫妻在离婚之后,若是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想要要回抚养权,则可以先与对方就变更抚养权进行协商,或者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四、有抚养权可以迁户口吗

有抚养权能迁户口。子女的户口与抚养权没有直接的联系,如在离婚时父母对子女抚养权无法协商,则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一般考虑的是子女的实际生活状况,与哪一方生活对其成长有利等,一般不考虑户口情况。如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确定了子女归一方抚养,则户口可落户在直接与子女生活的一方那里。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还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来办,可以咨询民政部门、派出所等相关户籍办理机构。在离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如果孩子未成年,由父母代为办理。如果小孩已经办理的了户口,需要迁移户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还没办理的户口,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想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在夫妻双方户口分立后,去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生活常识网小编提醒: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在大家需要用到的时候用到。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可以点击下方咨询,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合适的一个律师。

我国女方被起诉离婚如何应诉?

我国女方被起诉离婚的应诉方式为:女方作为被告方来说需要准备好夫妻财产的数额,是否同意离婚的一些准备。如果要争夺孩子抚养权的话,还需要收集一些有利于自己抚养的证据等。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

一、我国女方被起诉离婚如何应诉?
??????被告需要做好以下准备:
??????第一,是否同意离婚,这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关键;
??????第二,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以及个人财产的数额种类等;
??????第三,子女相关的身份信息,如果想抚养孩子,可以收集自己有利抚养的证据。
二、离婚起诉争孩子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离婚案件中,60%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抚养权问题。其中又包括两种:其一,真心爱孩子,愿意和孩子一起生活;其二,为了得到房产或更多的财产,以孩子为筹码,迫使对方让步。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无论是何种离婚的方式,我们如果在日常生活中碰到需要离婚的情况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相关的离婚财产的分割、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分配等问题。

女方起诉男方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女方起诉男方需要的材料:起诉需要提交民事起诉状,还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身份证、结婚证、财产方面的材料,银行存款记录、房产证等、子女身份信息的材料,户籍、出生证等。法院是否判决离婚要看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生活常识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sy56.com/lihun/57908.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15053971836@139.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Copyright © 2022-2024 生活常识网 版权所有
生活常识网所有文章及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客服邮箱:15053971836@139.com

备案号:鲁ICP备2022001955号-6 联系方式:15053971836@139.com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