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对临时用工要求有什么(正试工和临时工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法常识 2024-02-17 20:45:15   点击量 : 5014  

作者 : 网络

劳动法中对临时用工要求有什么

劳动法中对临时用工要求有什么

我国《劳动法》没有临时工的概念。劳动者符合法定年龄,为用人单位实际提供劳动的,即认为与用人单位实际建立劳动关系,属于正式的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的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所以,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订立劳动合同的要求是合理的,用人单位不应以任何借口予以推脱。

随着《劳动法》的颁布和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及劳动力市场的日益成熟,所谓的“临时工“和“正式工“已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如果说职工之间有什么区别的话,那只有劳动合同期限长短的区别。以往一个较长时期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如今和“正式工“一样已经成为历史名词。《劳动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上有所区别,但必须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由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灵活就业的人员逐步增加。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的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所以,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订立劳动合同的要求是合理的,用人单位不应以任何借口予以推脱。

从理论上讲,聘用临时工工作期限在一个月以上的,都应当依法为其办理社保参保手续。

劳动法中对临时用工要求有什么面对单位临时用工的要求劳动法是有明确的规定,单位必须要遵循,如不遵循将会影响到自己的权益,劳动者可以寻求劳动部门帮助。对劳动法中对临时用工要求内容要详解,可以在线咨询律师。

正试工和临时工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主观:
(1) 劳动法规定 没有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区别;只有劳动期限长短的区别,但是待遇都是一样的.不管签 不签劳动合同 都受amp;lt;劳动法amp;的法律保护。 (2)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 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3)用人单位如果能够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当初的约定应当 承担法律责任 .你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法对临时工的保护

法律主观:
1、在临时工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就受《劳动法》的保护。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法》关于临时用工是如何规定的,是否需要签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若不需要缴,发生工伤后如何处理?

临时工时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

第二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扩展资料
《劳动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上有所区别,但必须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当前,由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灵活就业的人员逐步增加。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的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

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所以,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订立劳动合同的要求是合理的,用人单位不应以任何借口予以推脱。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临时工

新劳动法关于临时工雇佣的规定

新修订的《 劳动合同法 》将正式实施,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新劳动法关于临时工雇佣的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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