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到分公司可以重签劳动合同吗
劳动关系到分公司是否可以重签劳动合同
劳动者没有必要和子公司签订合同的,如果被调到子公司工作,是属于岗位调配,不影响合同效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母公司与子公司是独立法人,是两个不同的民事主体,应各自承担民事责任,同时两者作为独立的不同法人,应该各自独立签署劳动合同,不存在代替的问题,如果子公司员工是与母公司签订的合同,应视为母公司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即使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变更到分公司也并不需要重签劳动合同,所以对于想要主动重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而言,就只能与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协商,而对于情况较复杂的建议及时咨询律师帮忙处理,生活常识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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