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职工能享受带薪年休吗(年休假是否受仲裁时效限制)

劳动法常识 2023-11-03 20:52:54   点击量 : 3568  

作者 : 网络

非全日制职工能享受带薪年休吗

非全日制职工能享受带薪年休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有带薪的年假,而非全日制职工并不是带薪年假的适用对象,所以是没有年假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有带薪的年假,而非全日制职工并不是带薪年假的适用对象,所以是没有年假的。读者

年休假是否受仲裁时效限制

法律主观:
理由如下:1、《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该条文中明确了未休年休假工资属于“工资报酬”;2、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五条以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应休未休年休假属于加班,支付的工资属于上述“加班加点工资”;3、《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由此可知,“带薪年休假工资”与“法定节假日工资”具有相同的法律性质。笔者搜索了大量案例,对于法定假日工资均适用追索劳动报酬的特殊时效制度,即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因此,笔者认为对于带薪年休假也应适用该特殊时效制度;4、《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适用特殊时效制度更有利于保护劳动者。二、带薪年休假有什么福利待遇(一)全日制职工1、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2、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即:一是劳动者正常工作期间日工资收入100%的工资;二是用人单位不安排劳动者相应休假的需要额外支付日工资收入200%的工资。2-1、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2-2、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3、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不区分解除或终止的情形和责任,均需支付职工未休年休假或未休满年休假工资报酬[1]。(二)非全日制职工根据劳社部发〔2003〕12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之规定,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但不得约定试用期。由此规定可以认为,对于休息休假等非必备条款,可以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但根据国法密政函[2009]5号《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的“累计工作”时间,是指条例第二条规定的职工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时间。亦即,从事全日制工作的职工才能享受年休假。法律规范的不统一,在各地实践中尤为明显。原则上非全日制职工不享受年休假,有约定的则从其约定。例如:四川省:从事非全日制工作职工的休息休假仍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协商约定[2]。上海市:非全日制工作人员、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及其人员原则上不适用年休假办法,但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3]。江苏省:非全日制用工不适用带薪年休假、加班加点、医疗期等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另有约定的除外[4]。重庆市:《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二条对适用范围的规定中所称的“职工”为实行全日制用工制度的用人单位职工[5]。广东省:非全日制职工不享受年休假[6]。浙江省:非全日制用工不享受职工带薪年休假待遇[7]。三、带薪年休假的享受条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即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具体包括两种情形:1、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2、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年休假规定都有什么计算方法?

  带薪年休假作为《劳动法》上规定的一项职工福利,也一直都是上班族们关心的假期,那年休假是怎么计算的?有没有什么计算方法吗?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年休假规定的计算方法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年休假规定的计算方法
  一带薪年休假天数的计算

  对于带薪年休假的天数,一般情况按照累计工龄即可推知,但由于年休假按公历年度计算,因而在入职和离职这两种特殊情况下其计算往往比较复杂。

  新入职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后,往往跨越年度,在计算其首次应享受带薪年休假时应当进行折算,即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同样,对于离职员工,其离职年度的年休假天数也应进行折算,即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并且如果该职工在离职前多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折算后如果不足一天的不计入,应当注意这里并不是四舍五入,而是只要不足一天即舍去。

  二带薪年休假工资待遇的计算

  1、带薪休假工资

  带薪年休假,顾名思义,在带薪年休假期间,职工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这里比较特殊的是如何理解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实行绩效工资制职工的正常工资。对于这些员工应当先计算其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不包含加班工资,再除以计薪日天数即21.75,才得出正常的日工资。

  2、应休未休的处理

  只有在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只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其他情况下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就意味着即便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以及对于职工离职未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都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同时,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法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劳动行政部门可依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用人单位除应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年休假工龄的计算
  原则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然而,是不是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就享有带薪年休假呢?就这一问题,应当明确两点:首先,对于劳务派遣职工,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被派遣职工年休假,而被派遣职工无工作期间可充抵年休假;对于非全日制职工,到目前为止并不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

  由于享受带薪年休假的资格和相应待遇标准都与职工的工龄挂钩,所以,明确工龄的计算方法也就显得十分重要。

  一享受带薪年休假的资格: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

  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即有资格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带薪年休假待遇标准:按累计工作时间计算

  带薪年休假的待遇标准按照员工的累积工作时间进行划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此外,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的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法定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约定或者规定执行。

  法律作出的只是底线性规定,并不排除当事人双方高于该标准的意思自治。由此可见,案例三中的黄某可以根据合同约定主张享受带薪年休假15天。
  年休假的申请书范文
  xx公司:

  我是xx年参加工作。根据年休假的规定和公司制度,特申请xx年年休假。时间从xx年x月x日x日。恳请批准。

  现将有关资料附后,请依法予以核准。

  申请人:

  x年x月x日
  年休假出游好去处
  独克宗古城

  独克宗古城最大的 *** 居群,也是茶马古道的枢纽。古城里有着浓浓的藏族气息,夜晚的独克宗古城很美,也很热闹,在灯光的照耀下显得极为神秘,古城依山势而建的,路面起伏不平,石板路上还留着深深的马蹄印,是一个很有民族风情的古城。

  门票:免费

  开放时间:全天

  地址: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县

  普达措

  普达措国家森林公园是香格里拉最美的地方,去这里游玩的游客也是相当多的,普达措国家森林公园由碧塔海与属都湖生态旅游区组成。深秋时节的普达措可以看到色彩斑斓的层层密林,呼吸著高原清冽的空气,虽略带着几分寒意,却愈加干净,让人有一种在心灵升华的境界。

  门票:258.00元包含120元游览车费,138元门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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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双桥

劳务工有年休假吗?

劳务派遣工有年休假么?
按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劳动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劳务派遣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年休假。

劳务派遣工申请年休假,应当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由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协商安排。

附: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

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十四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符合本罚法第三条规定条件的,享受年休假。

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
劳务合同可以休年假吗?
1、劳务关系不适用《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因此,你律师的说法”劳务合同没有带薪年休假“是正确的。

2、但是,从你提供的信息看,你与现公司的用工关系,属于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八条规定:”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盯当按劳动关系处理。“虽然你和现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但你们之间实际上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

因此,你可以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要求享受带薪年休假。
劳务派遣工有年假吗?
有违法嫌疑,用工方不能将合同期限刻意将合同期限分割开,可这得有证据,你最好保存好签过的合同,带上它到劳动部门咨询.
企业劳务工有无年休假?
从理顺劳动关系来说,你同人才市场是劳动关系,你同企业是劳务关系,你是人才市场派遣到企业的,你应该同人才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同人才签订劳务协议。作为员工,享受年休假探亲假是你的权利,《劳动法》有明确的规定,你可找人才市场,由他们同你现工作的企业商定。否则你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诉。
劳务派遣员工能和正式员工一样享受年假吗?
可以的!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 *** 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储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 *** 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是劳务派遣形式用工,是否可以享受年休假?
可以的,没有问题!
劳务派遣工能享受年休假吗
有违法嫌疑,用工方不能将合同期限刻意将合同期限分割开,可这得有证据,你最好保存好签过的合同,带上它到劳动部门咨询.
请问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工有年休假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盯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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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和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不能享受哪些福利了?比如五险一金,比如产假,年假???
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那么要享受五险一金待遇的,不然,反映到劳动局解决,申请赔偿。
机关单位法定节假日不休假加班,不在编劳务派遣岗位的工作人员是不是应该有加班费??? 问了单位,单位
纪委有权对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进行查处。现在好多单位领导都不想为这担担子,所以就不发了呗,领导不差这小钱

非全日制员工是否享有年假,试用期内是否享有年假

试用期内是能计算年假的,

年假计算方式:
1年多少天年假除以一年12个月,乘以工作了几个月,等于你可以休的年假。
年假:你要为公司服务了1年才能产生年假,如果你入职没有满一年,这样是不计年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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