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怎样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就是指由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继续工作却没有续订合同。双方实际履行劳动法所规定的权利义务,但缺乏书面合同这一形式。
由于我国劳动用工的流动性很大,导致相当多的企业不与职工签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因为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当劳动者的权利被侵害时,劳动者要怎样维权呢,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是在确认劳动关系的存在,没有合同,但可以以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如工资卡、社保缴费记录、工作证、单位出入证等,在没有书面证据时,也可以由其他劳动者证言来证明。因此,劳动者要保护自身权益不被侵害,首先要尽可能的保留自己在单位工作过的记录,如名片、签订的合同等。这样才不会在权利被侵害时,因没有证据而蒙受损失。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一、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如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五条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二、离职员工工资发放规定是什么
1、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
2、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3、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4、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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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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