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入职用人单位可以索赔吗(员工欺诈公司问题)

劳动法常识 2023-11-03 20:28:34   点击量 : 7155  

作者 : 网络

欺诈入职用人单位可以索赔吗

欺诈入职用人单位可以索赔吗

造成损失可以要求索赔。

首先,入职前用人单位就应当对求职人员的身份进行背景调查,调查职位要求中所列的所有项目,如学历、技术职称、户籍、从业经历、与原用人单位是否存在竞业限制或保密约定、是否存在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等,这样才能在将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排除掉。

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28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第86条规定,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26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类似提供虚假证件求职、以欺诈的方式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可归类于上述法定无效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要求认定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员工欺诈公司问题

以欺诈行为履行劳动合同的视为无效合同!!!

该员工对于公司造成一个月的时间上的损失,公司可以保留一切法律权利。

甚至如果该软件公司发现有其竞争公司使用相同核心模块功能的话,那小子就很难说的清了。

因为入职一个月那应该在试用期吧,且程序员是保密职位。
擅自抄袭他人代码,侵犯同事和公司的知识产权,因此造成损失!公司可以依法保留追求法律责任的权利——甚至可以判断为违反保密守则。

下面摘抄本例相关法律文书,“部分无效劳动合同、保密守则、解除劳动关系与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视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一共五款违反四款~~~完全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一个月没写出自己的任何程序。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冒用他人身份入职发生工伤怎么办

冒用他人身份进厂,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由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分担工伤保险责任。
  
劳动者虽然冒用他人的身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遭受职业伤害是客观事实,应当认定为工伤,获得相应赔付。
  
冒用他人身份证进厂,涉嫌欺诈使用人单位违背真实意愿订立劳动合同,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应当以事实劳动关系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冒用他人身份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即使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社会保险机构记录的参保对象本人也不再其中,因此,社会保险机构不会对其进行赔付。由此造成的后果,司法实践中,职工冒用他人身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涉嫌欺诈存在过错,但用人单位未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亦存在过错,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应由双方根据过错比例分担。一些省市规定工伤职工承担应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部分,用人单位承担应由用人单位支付部分;一些省市规定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用人单位也承担部分。

诚实信用是做人的本分,职工冒用他人求职不可取。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待遇案件的裁判指引》
(2015年3月1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民事行政执行专业委员会第3次会议讨论通过)
三、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假冒身份证明为其投保而遭受社会保险损失的,对法律法规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的工伤保险待遇部分,如冒用人发生工伤时已满16周岁,由冒用人承担主要责任,用人单位承担次要责任;如冒用人发生工伤时不满16周岁,由用人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由冒用人承担次要责任。
对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用人单位负担的工伤保险待遇部分,劳动者无须进行分担,仍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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