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有哪些法律要求是不能触碰的(非全日制用工管理要求)

劳动法常识 2023-11-03 20:26:52   点击量 : 6814  

作者 : 网络

非全日制用工有哪些法律要求是不能触碰的

非全日制用工有哪些法律要求是不能触碰的

工作时间:高危因素,一旦触碰,仲裁员或法官极可能否认非全日制用工约定的效力

例如,在一个案例中,员工在公司担任小时工,主要从事午餐主食的制作,约定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30至13:00,虽然每天仅超过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上限半个小时,并且每周累计工作时间未超过24小时,但法院认为:“根据原、被告劳动合同约定,被告日工作时间为四个半小时,超出了非全日制用工中的四小时规定,故原告主张被告为小时工的用工形式,依据不足,本院认定双方系全日制用工形式。”通过案例,我们发现仲裁员或法官对工作时间的把握尺度十分严格,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仲裁员或法官将双方之间的关系认定为全日制用工的可能性非常大。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那么在工作时间上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安排。并且,用人单位应当留存工作时间相关的证据,如员工的签到表、员工签字认可的打卡记录等。否则,将来发生争议时,用人单位将承担就工作时间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发薪周期:危险因素,可能会与其他因素结合,导致仲裁员或法官否认非全日制用工约定的效力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由于内部财务流程的限制,对非全日制劳动者也采取按月支付薪酬的方式。这种操作存在一定风险,仲裁员或法官有可能结合实际案情,认定双方之间成立全日制用工。

在一个案例中,公司虽主张员工在公司不属于全日制用工形式,每月的工作时间不超过12小时,但是双方约定的计薪标准为月工资标准,并以月为工资支付周期,法院认为该情形不符合非全日制用工的表现形式。法官又结合公司邮件中曾认可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以及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事实,法院最终认定双方为全日制用工关系。

在另一案例中,员工虽与公司签订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员工工资系按月发放,每月25日发上月工资。法院认为:工资支付周期不符合劳动法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十五日的规定,且公司又未提供相关考勤记录证明出勤情况。因此,公司主张双方系非全日制用工该院不予采信。

小结:综上,工作时间与发薪周期是两条“红线”,两个因素都有一定的“一票否决权”,突破任何一个都将面临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的法律风险。建议用人单位严格遵守非全日制用工关于工作时间和发薪周期的规定,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法律风险。

计薪方式:可以适当变通,小时计酬为主,也可以约定月薪,但仍需遵守法律规定的发薪周期

在一个案例中,员工与公司在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书中约定:员工的岗位为监理岗位,月基本工资1600元,每10日发一次工资,月底有奖金。法院认为,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依照法律规定此计酬方式不是非全日制用工的唯一计酬方式,并最终认可双方之间为非全日制用工关系。

突破红线的法律后果

如果仲裁员或法官认为双方约定的非全日制用工不成立,并认定双方之间为全日制用工的话,很多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常见的诉求将会被法院支持。以下是对类似案件中常见法律后果的总结:

1、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2、与当地最低工资之间的工资差额

3、未休年休假补偿

4、加班费

5、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或者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综合以上,非全日制用工的三个关键因素中,工作时间和发薪周期是要严格遵守的,一旦不符合就可能导致法律风险。计薪方式可以小时计薪,也可以约定月薪,但无论采取何种计薪方式,均应遵守法定发薪周期。

非全日制用工管理要求

根据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劳务派遣类型的非全日制工作人员,工资由劳务派遣发放,用工单位仅需要将工资划拨给劳务派遣即可。被聘用的非全日制人员原则上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一、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管理办法的规定是怎样的?
??????1、《非全日制用工管理办法》
??????第二条非全日制用工人员指除由总公司批准,并授权分(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册职工外,包括实习生、临时工等。
??????第三条非全日制用工人员用工应坚持“因岗定员,控制数量,择优聘用,依规审批,合同管理”的原则。分(子)公司原则上不得聘用非全日制用工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出现岗位空缺时,一般由分(子)公司在全系统正式用工人员围调度,无人员调整时,必须经总公司批准方可聘用。
??????2、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聘用: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原则上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技术岗位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书;
??????(4)熟悉本岗位工作容,具备完成本岗位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5)身体健康,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
二、非全日制用人员签署的劳动合同之中包含哪些内容?
??????用工单位须与非劳务派遣公司的非全日制用工人员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从劳务派遣公司聘用的,凭劳务派遣公司与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由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上岗协议),由分(子)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劳动合同的主要容包括: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住址和居民或者其他有效件;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岗位职责要求;
??????(七)劳动报酬,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违反劳动合同者应当承担的责任,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十)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根据规定,单位在聘用非全日制用工人员之前,需要安排劳动者进行体检,在体检合格之后,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应与用工单位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之中可以度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以及劳动合同期限等的相关内容。

非全日制用工有哪些特别之处

法律分析:对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别注意:1、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5、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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