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卡加工资条怎么认定劳动关系

劳动法常识 2023-11-03 20:19:44   点击量 : 1858  

作者 : 网络

工资卡加工资条怎么认定劳动关系

工资卡加工资条怎么认定劳动关系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这三条标准实际包括对“用人单位”、“劳动行为”、“劳动者”三方面的考察。“用人单位”必须是我国劳动法中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而“劳动行为”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具体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过程。“劳动者”同样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

注意收集以下证据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了,以备不时之需。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归纳来说,劳动者就是要注意收集自己的收入凭证、与用人单位有关的身份证明、用人单位的招工材料、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管理的证明、其他可以作为旁证的证明。需要特别说明的,用人单位的报销凭证等、因公传递的电子邮件等也属于有效证据。总之一句话,能证明自己在用人单位工作过的各种东西。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生活常识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工资条、打卡记录可以证明与公司的关系外还有什么可以做证据?

证明劳动者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有如下:

劳动合同: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则劳动合同是最直接的证据。

胸牌:胸牌起到一种介绍单位的作用。公司给员工提供的胸牌,也是可以作为证据。

工作证:工作证表示一个人在某单位工作的证件,由公司提供,可以作为证据。

名片:名片上面一般印有员工姓名、地址、职务、电话号码、邮箱、单位名称、职业等。

考勤表:考勤表是公司员工每天上班的凭证,也是员工领工资的凭证,因为它记录了员工上班的天数。可以由公司出具。

录音录像资料:有关于劳动者参与劳动或者能够证明劳动者是公司员工的相关录音录像资料。

证人证言:同单位员工描述的劳动者与公司的关系一致且属实。

银行支付工资凭单、工资条:公司发放的工资记录也是最直接的证据。

作为公司代表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劳动者参与公司业务运营,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证明劳动者为公司服务。

会议签到记录:参加公司相关会议的签到记录是员工参与公司工作的间接证明。

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社保记录:社保的缴费单位可以直接证明员工与公司的工作关系。

扩展资料: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2、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劳动者从事钟点工或者其他固定简单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不符合上述认定劳动关系的三项标准,那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劳务关系,一旦发生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而是一般的民事案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调整。

劳务方只能通过劳务合同主张合同权利,无权依据我国劳动法律规定主张劳动权益。

参考资料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劳动关系认定存在的法律问题

工资单可以用于证明劳动关系吗

可以。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工资流水,单位发工资都是现金,请问怎么确立劳动关系?

  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工资流水,单位发工资都是现金,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通常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劳动者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劳动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文件),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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