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的情形

交通肇事 2023-03-21 20:26:51   点击量 : 13304  

作者 : 生活常识网整理

一、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2、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肇事逃逸和交通肇事逃逸是否是一样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它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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