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醉驾刑事责任都有哪些

交通肇事 2023-03-21 20:19:21   点击量 : 8350  

作者 : 生活常识网整理

一、刑法醉驾刑事责任都有什么

1、我国《刑法》中对于醉驾行为的当事人所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规定包括: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醉驾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得知,醉驾从重处罚的情形包括: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以及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对醉驾者不得直接逮捕,对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的,才能予以逮捕。

“而危险驾驶罪的法定刑为拘役,故意见明确,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拘留或者取保候审措施,但不得直接采取逮捕措施。”有关负责人指出,只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才可依法予以逮捕。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脱逃,可以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追逃抓捕,不会轻纵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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