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关系需要办理公证吗
一、解除同居关系需要办理公证吗
1、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公证,也不是公证的范围,同居关系由双方自行解除。
2、如果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产生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二、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看一个解除同居关系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
1、协议是双方意愿表达真实,这个从字面上都可以理解了,就是签这个协议必须是双方协商一致,都同意签的。
2、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如果协议一方利用暴力威胁逼迫你签合同,这种情况下签的协议是无效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协议,也是无效。
依据《公证法》的规定,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公证,也不是公证的范围,同居关系由双方自行解除,如果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产生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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