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是否有效

结婚 2023-02-20 21:43:02   点击量 : 6119  

作者 : 生活常识网整理

婚前协议是否有效

一、婚前协议是否有效

1、男女双方只要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内容进行约定的,该婚前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婚前协议如何公证

婚前财产协议并不是法律上规定公证才能生效的必要事项,而要遵循当事人的自愿原则。公证处的公证员在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过程中,不仅要认真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格、意思是表示是否真实外,还要审查该协议的内容是否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首先,当事人还要准备如下几种材料,主要包括:办理公证各方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证明,如房产权;双方已经起草好的协议书;

其次,带上上述材料,双方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处所提供的申请表格。

最后,公证员审查财产协议的内容和提供的相关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立约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当事人如实回答玩公证员的提问后,公证员要履行法定的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履行该协议所要承担的法律义务,最后当事人在公证员的询问笔录上签字确认,并在该协议上签字。

婚前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公证不是婚前协议有效的要件,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的婚前协议即使不公证也是有效的: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婚前协议签订时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该协议无效;
(二)意思表示真实,如果婚前协议签订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该协议无效;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婚前协议是否有效?

婚前协议只要没有违反法律就是合法且有效的。婚前协议既可以 约定婚前财产 的事项,也可以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的财产事项。只要协议是自愿且没有 违反法律规定 的事项,在结婚之后对夫妻双方都是有效力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生活常识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sy56.com/jiehunchangshi/20482.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15053971836@139.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Copyright © 2022-2024 生活常识网 版权所有
生活常识网所有文章及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客服邮箱:15053971836@139.com

备案号:鲁ICP备2022001955号-6 联系方式:15053971836@139.com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