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净身出户后还能再起诉吗

结婚 2023-02-20 21:42:56   点击量 : 3545  

作者 : 生活常识网整理

离婚净身出户后还能再起诉吗

一、离婚净身出户后还能不能再起诉

1、离婚净身出户后,对于财产分割或者抚养权的纠纷问题还能再起诉。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gt;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哪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综上所述,有些夫妻离婚的时候,存在过错一方,双方可能按照之前的约定,过错方净身出户,不参与财产的分割。如果之后双方又选择复婚的,之前净身出户一方不能再主张财产重新分割,之前分割的财产属于另一方的婚前财产。只有复婚后发生的家庭收入才能算共同财产。

女方净身出户反悔了能起诉吗

女方净身出户后反悔了,此时一般是不能再起诉。但是,如果男方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的,女方可以在离婚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净身出户后还可以起诉分财产吗

一般而言,离婚时双方签订的“净身出户”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主张净身出户无效的一方如果不能提供证据证明两人协议约定的净身出户并非真实意思表示,那么赠与一切财务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就无权主张撤销双方签订的净身出户的法律合意行为。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但是,法院审理后,没有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但是我国《民法典》中有特别规定,如果说在离婚时,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展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即如果存在上述行为,那么净身出户的协议是可以变更的。
与此同时,如果说双方的协议并没有达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那么也可以由法官进行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在实践的案例中,主张净身出户协议条款的一方如果无法证明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胁迫或者欺诈的情形,同时两人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的处分行为,不属于赠与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展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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