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登记离婚(协议离婚)所需要的材料
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如果有子女及财产的,还应当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的意见。
港澳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除应当出具前款第(2)项、第(3)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起诉离婚所需要材料
1、诉讼离婚(单方离婚)需要材料包括:(1)起诉状、(2)原告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复印件)、(3)被告的身份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的身份证明即可)、(4)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也可)(5)涉及财产分割的有关证据(如房产证等)。其它材料视案件而定,对自己无法取得的证据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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