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至法院要求解除夫妻关系就一定会解除吗

婚姻常识 2023-02-04 16:40:11   点击量 : 5398  

作者 : 生活常识网整理

诉讼至法院要求解除夫妻关系就一定会解除吗

诉讼至法院要求解除夫妻关系就一定会解除吗

不是。还需要法院审判之后才能够确认是否解除夫妻关系。

离婚只有两种途径: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两人经协商,对解除双方间夫妻关系、小孩抚养及家庭财产分配等问题达成一致,形成书面协议,然后到民政局登记离婚的一种方式,所有走协议离婚,只有单方行为肯定无法达到离婚效果;诉讼离婚则只要无法协议离婚又想离婚的另一种离婚途径。

因此,如果无法达成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登记,又坚决离婚,可以单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当然不是起诉离婚就可以达到离婚的效果,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进行裁决是否离婚。单方解除婚姻关系并非一方向社会公布解除就解除,而是需要通过诉讼途径来达到离婚效果。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是否能解除夫妻关系还要看法院怎么样判决,如果法院判离了双方的婚姻关系就不会再存在了。诉讼至法院要求解除夫妻关系要达到让自己满意的结果,小编的总结到此为止,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欢迎来生活常识网进行咨询,生活常识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由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你的疑惑。

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但如果法院判决离婚,还需要被告签字么?有了法院判决书就说明婚姻关系解除吗?

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向双方各自填写的《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地址使用EMS邮政快递邮寄送达判决书,或向当事人手机号码发送短信息(带网址链接),电子送达判决书,可以下载打印,当事人在收到判决书15日内没有提起上诉,判决生效,向主审法官或书记员申请开具判决书生效证明,加盖法院印章,有的法院开具离婚证明(不是离婚证),拿到判决书生效证明或离婚证明,记载的判决生效日期是婚姻关系解除之日。

当事人再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时,要出具户口本、身份证、离婚判决书和生效证明(离婚证明)。

见: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的婚姻关系是否可以自动解除

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法律规定的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 签订离婚协议 书并进行登记;诉讼离婚中,如果夫妻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能确定 夫妻感情破裂 的,可以 向法院起诉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生活常识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sy56.com/hunyin/7475.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15053971836@139.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Copyright © 2022-2024 生活常识网 版权所有
生活常识网所有文章及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客服邮箱:15053971836@139.com

备案号:鲁ICP备2022001955号-6 联系方式:15053971836@139.com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