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婚姻常识 2023-01-28 20:34:21   点击量 : 9549  

作者 : 生活常识网整理

起诉离婚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就可以起诉离婚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当然起诉离婚不一定法院就会判决离婚,符合下列条件,法院一般判决离婚: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双方都同意离婚,单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

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离婚一审、二审要经历的过程

原告起诉阶段:

1、咨询、聘请律师,或者自己查询法律;

2、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3、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被告答辩阶段:

1、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当然被告可以不答辩,被告需要延长答辩期的向法院申请。

被告和原告的权利可以看法院送达的告知书。

开庭审理阶段:

主要是开庭审理,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到场,如果开庭被告不到的,会延期开庭一次。开庭时候,双方对提交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辩论和阐述。一般离婚诉讼的庭审分为如下过程: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调解→双方总结

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成功的发调解书。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不上诉: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到期生效

3、调解离婚:起诉→受理→审理→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4、撤诉的:起诉→受理→审理→调解→撤诉(撤诉可以在判决前的任何阶段)

希望可以帮您解决相关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诉讼离婚的条件

满足这些条件的,夫妻双方可以申请离婚起诉:1、该离婚案件的原告必须要是和本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该离婚案件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该离婚案件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之内,是否在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之内。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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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时要满足的条件包括什么

一、起诉离婚时要满足的条件包括什么 起诉,就是人们常说的告状。打 离婚官司 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起诉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二)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 诉讼 请求和事实根据。 (三)属于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 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理由。 二、 离婚诉讼 的过程是怎样的 (一)打离婚官司审理前的准备。 包括下列一些内容:送达 起诉状 副本,就是人民法院受理原告人的离婚起诉后,经审查,符合 立案 条件,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受理后的5日内将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人,被告人在收到后15日内提出 答辩状 ;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 证据 ;起诉或应诉的不符合当事人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更换不符条件的当事人,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进行 诉讼保全 或先行给付。 (二)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组织当事人进行调和矛盾,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协议的行为。调解达成协议后,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就具有与 判决书 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 (三)打离婚官司 开庭审理 。 调解不成,进行开庭审理。 1、开庭审理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2)如果是公开审理,还应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3)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4)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申请回避,而后,开始法庭调查。 2、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 (2)告知 证人 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 (4)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5)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 代理 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在看完了上文的介绍后,相信大家此时已经清楚起诉 离婚时要满足的条件 包括什么了吧。要是不满足规定的条件,很显然最终就是无法起诉离婚的。当然,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其实也是有可能被调解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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