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嫂结婚半年可以离婚吗
军嫂结婚半年可以离婚吗
军嫂结婚半年可以离婚吗
可以。《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根据这一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而军人不同意离婚时,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应教育原告珍惜与军人的夫妻关系,尽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对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经过调解和好工作无效,夫妻关系确实不能继续维持的,也应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作好军人的思想工作,准予离婚。
如果未经丈夫同意,会有如下限制
1、未经军人丈夫的同意,军嫂作为军人的配偶,不能起诉离婚。
2、不同与普通夫妻如果感情不和可以随时提起离婚诉讼的权利,军嫂仅在丈夫有下列重大过错时可以提起诉讼离婚:
(1)丈夫有重婚行为或者在结婚后与他人同居的;
(2)对军嫂实施家庭暴力或者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的;
(3)有赌博、吸毒等参与非法活动恶习却屡教不改的。
军嫂单方面提出了离婚,而军人不同意离婚时,即使成功提起了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中也应教育原告珍惜与军人的夫妻关系,尽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对于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经过调解和好工作无效,夫妻关系确实不能继续维持的,也应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作好军人的思想工作,准予离婚。
若想要成功被判决离婚,需要在审判时被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般来说除去军人犯有的三种重大过错外,
对于这个问题大家都清楚了吧,在婚姻中军婚是比较重要的一点,大家要知道军人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都要经过复杂的过程,军嫂结婚半年也可以进行离婚,大家需要依法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生活常识网专业律师。
军嫂可以提出离婚吗
军嫂可以提出离婚。但是军嫂单方面提出离婚是不可以的,需要经军人的同意,但军人存在重大的过错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军嫂可以提出离婚吗?
军嫂不可以单方面提出离婚。
我国法律对于军人的婚姻规定了特别保护条款。也就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另外即使军嫂成功提起了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中也应教育原告珍惜与军人的夫妻关系,尽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对于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经过调解和好工作无效,夫妻关系确实不能继续维持的,也应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作好军人的思想工作,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 作出了特别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需经过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三条规定,所谓“军方一方有重大过错”,主要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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