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信教丈夫能否以此为理由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主要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并把它作为是否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个人信仰等因素只是导致感情破裂的原因。
公民的基本权利。特别是一些少数民族,宗教信仰是他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夫妻结婚时对双方的信仰应该有充分的了解。但是,如果结婚后一方开始信教,或者过分迷恋教会活动,如佛教、天主教等,拒不履行家庭生活和夫妻之间的正常义务,进而导致夫妻感情冷漠、破裂的,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主要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并把它作为是否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个人信仰等因素只是导致感情破裂的原因。因此,起诉离婚前应该冷静的对自己的夫妻感情作一番思考,夫妻感情是否还有缓解的可能。经多次协商,妻子仍然不履行作为妻子的权利义务的,可以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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