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制作离婚协议书
怎样制作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制作,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离婚协议书怎样写
离婚协议书的写法如下:
1、写明离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2、写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还有债务问题的处理意见;
3、写明离婚的事实以及理由,同时离婚协议不得损害别人的利益。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此时离婚协议书即可生效。
离婚协议需要注意的地方
1、要在协议上写明办理离婚登记的时间范围,以及违约的后果。
2、夫妻共同财产要明细。
3、对孩子的抚养问题要明确,写明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为多少,以及另一方的探望权等问题。
4、审查是否有违约责任。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离婚协议书
如何写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的撰写方式是:1、写明夫妻双方的姓名、职业等身份信息;2、写明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事实和理由;3、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4、有子女的,对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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