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分哪几个阶段

婚姻常识 2023-02-07 15:41:46   点击量 : 2145  

作者 : 生活常识网整理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分哪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分为什么阶段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庭审调解、判决、执行等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开庭审理离婚前,应当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然后,由审判人员决定进行调查。最后,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依法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沿革信息引用统计
第一百四十二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分为哪几个阶段

夫妻一方不同意 离婚 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程序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法院 立案 。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第三阶段: 开庭审理 阶段。主要是审查 证据 ,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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