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申报期限还能不能申报债权

合同债权 2023-03-17 20:13:13   点击量 : 10810  

作者 : 生活常识网整理

过了申报期限还能不能申报债权

一、过了申报期限还能不能申报债权

1、过了申报期限可以申报债权,但是需要在财产分配前补充申报。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不得申报。但是也不得再次起诉要求偿还债权。因为分配完毕后,公司就会注销。

2、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债权债务账目的核对;

2、发出商品及未结算采购物资的核对;

3、债权债务的清理:债权债务的日常清理,由财务、业务部及经管部门共同负责。

4、已确认无法收回的款项根据坏帐确认的条件转作坏帐损失。坏帐的确认条件:

(1)债务人死亡,既没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

(2)因债务人破产,依照民事诉讼法,清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

(3)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已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的,由董事会或董事授权报经税务等有关部门审批。

债权申报期限到了还能申报吗

过了申报期限也是可以申报债权的,但是也有一个时间限制,需要在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之前已经分配了的,不会再次分配。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不得申报。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债权人错过债权申报时间怎么解决

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清算组应予登记。
公司清算中,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请其债权。债权人申请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手续。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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