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离婚是否可以放弃孩子抚养权

子女抚养 2023-01-31 21:28:04   点击量 : 6558  

作者 : 生活常识网整理

一、民法典中离婚是否可以放弃孩子抚养权

离婚后一方可以放弃抚养权,但是需要给付另一方孩子的抚养费。此外,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婚内放弃抚养权是否有效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内签订离婚后一方不争夺抚养权的协议,如果协议是当事人自愿签订的,并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生活常识网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离婚后分开生活一方可以选择放弃抚养权,但是需要给付另一方孩子的抚养费,这是法律规定的。欢迎进行生活常识网在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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