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母亲再婚能否变更抚养权

子女抚养 2023-01-30 22:15:57   点击量 : 6938  

作者 : 生活常识网整理

一、民法典中母亲再婚能否变更抚养权

民法典中母亲再婚,可以协商变更抚养权。

实际生活中,在夫妻离婚后经过了一段时间,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况,如父母的抚养条件发生变化了,那么,父母一方或者是双方会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想法,出发点都是为了孩子着想。这种情况下,如果是双方都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父母双方可协商处理,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达成协议。若只有一方有变更抚养权的意向且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一)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二)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1、对方有婚外情的;

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

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三)其他

1、子女十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争取孩子选择与自己生活;

2、自己不能生育或者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可提供相关医疗单据;

3、自己无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据。

生活常识网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在我国法律中按照规定,如果父母离婚后一方有再婚的情形,对于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后是可以变更的,一般来说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完成抚养权的变更,具体的规定如上。欢迎进行生活常识网在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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