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能否给子女改姓

子女抚养 2023-01-30 20:46:47   点击量 : 6071  

作者 : 生活常识网整理

离婚后能否给子女改姓

一、离婚后能否给子女改姓

1、离婚后不能私自能给子女改姓,只有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更改孩子的姓氏。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gt;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离婚后孩子改姓怎么办手续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权自己更改姓名,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必须由监护人双方协商决定。那么,如果非要给孩子改姓,简单来说需要两个步骤。

1、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如果孩子满10周岁,还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2、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的。否则,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办理机构不会办理手续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所要负法律责任的,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的。

离婚后孩子改姓,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问题,这既涉及到传统观念,也涉及到父母对孩子的权利义务的问题。所以,在离婚后孩子改姓的问题上,双方都要慎重。

离婚后可以给孩子改姓名吗

离婚后孩子改姓是可以的。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中指出“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者协商未达成一致,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二、离婚后孩子改名字具体手续是怎么样的?

1、未满18周岁的人申请变更姓名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其中属在校学生的,需提供学校同意变更姓名证明)。

2、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户口、身份证、孩子的户籍、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办理。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保证书或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姓名而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3、对于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应区别以下不同情形,准予当事人及监护人凭相关证明办理姓名变更手续:

(1)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2)16周岁以下10周岁以上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3)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或继母,或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4)18周岁以上的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持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单位(村居)相关证明,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

扩展资料: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二条?【养子女的姓氏】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氏,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氏。

夫妻离婚后孩子可以改姓吗

离婚后孩子改姓是可以的,但是要经对方同意。不经过对方同意,抚养孩子一方是无权单独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对方也有权利起诉变更,到时候还得改过来。

《婚姻法》第16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

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因此,离婚后孩子改姓,不经过对方同意,抚养孩子一方是无权单独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对方也有权利起诉变更,到时候还得改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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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案例:1995年赵某(男)与郭某(女)经人介绍认识并确立了恋爱关系。1996年5月赵某与郭某到当地婚姻登记部门领取了结婚证。然后婚后生活并不像恋爱时那么美好,二人经常因家庭琐事而争吵不休,有时甚至大打出手。

就在双方出现裂痕的时候,1997年12月,他们的爱情结晶——一个漂亮的小女孩降生了,因为对孩子共同的爱,他们的矛盾有所缓和。但是日子久了,两人的矛盾又不断化。2005年7月,郭某以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为由提起离婚诉讼。

经法院主持调解,郭某与赵某达成离婚协议,孩子由郭某抚养,赵某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300元至孩子成年时为止。2008年郭某经人介绍与林某再婚。再婚后不久,郭某在没有通知孩子生父的情况下,将孩子改姓为林。赵某得知后,多次找到郭某交涉,要求将孩子姓名改回,但郭某对此不予理睬。

在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赵某将郭某告上法庭,诉称被告郭某未经自己同意,擅自更改女儿的姓名,侵犯了自己对女儿的监护权,要求被告将孩子姓名恢复为原姓名,而被告辩称,更改孩子姓名也得到女儿本人的同意。

法院认为被告擅自更改孩子姓名与相关司法解释精神相违背,且其对孩子成长极为不利,年幼的孩子虽然对更改后的名字表示愿意接受,但是因其年龄幼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后果,对案件审理不起决定作用。综上,法院判决恢复原先姓氏。

参考资料来源:/baike.baidu.com/item/%E6%9C%80%E9%AB%98%E4%BA%BA%E6%B0%91%E6%B3%95%E9%99%A2%E5%85%B3%E4%BA%8E%E5%8F%98%E6%9B%B4%E5%AD%90%E5%A5%B3%E5%A7%93%E6%B0%8F%E9%97%AE%E9%A2%98%E7%9A%84%E5%A4%8D%E5%87%BD/18580640"target="_blank"title="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

参考资料来源:/jxthxf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646"target="_blank"title="泰和县人民法院-离婚后一方能擅自更改子女姓名吗?">泰和县人民法院-离婚后一方能擅自更改子女姓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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