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商标及著作权运营的异同是怎样的
一、专利商标及著作权运营的异同是怎样的
相同点
1、它们的客体都是无形的财产;
2、这些对知识产品的专有权利都是法律所赋予的;
3、它们都具有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特征。
不同点
1、取得权利的方式不同
专利申请人向国家专利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经该机关审批核准后,方能产生专利权。
商标权的取得必须由申请人申请,并获商标局核准注册方能产生。
著作权有自发性,世界上少数国家要求履行登记注册手续。
2、权利的保护期限不同
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均为10年,自申请之日起算。
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权有效期为10年,但有连续续展的规定,这实际上是我国对商标权提供了无限期的保护。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作品的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
3、客体不同
专利权的客体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解决某一实际问题的新技术方案。
商标权的客体是区别同一商品或服务的不同生产者或经营者并表明商品或服务质量的商标标识本身。申请注册的商标依法必须具有显著的特征,且用于商业用途。
著作权的客体是文学、艺术和科学著述创作的思想分享。
二、著作权能有期限转让吗
著作权可以转让,但是版权转让的期限需要看双方的具体约定,但版权,即著作权本身是有保护期限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版权、著作权所有者将其版权中的财产权利转让给他人享有。版权转让的方式有继承、赠与和有偿出让等。版权的有偿转让是版权交易的基本内容,在中国又称“卖版权”。版权转让可以是版权中部分财产权利的转让,也可以是版权中全部财产权利的转让;可以是在版权保护期中一段时间内转让,也可以是在整个版权保护期内的转让。全部版权在整个版权保护期内有偿转让,在中国又称“版权卖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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